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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器材质量不容乐观 安全事故隐患时有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1日 08时50分   来源:新华社

  全民健身器材质量仍不容乐观 保障群众健身权益责任不可懈怠

    新华社宁波3月21日电(记者刘刚)随着近年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增多、建设任务加重,各地体育设施尤其是室外健身器材的质量和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安全事故和隐患时有发生。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刘国永就此表示,强化对体育健身设施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和安全,是目前各级体育部门需要严肃对待的一项重要工作。

    刘国永是在出席正在宁波举行的2013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暨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时作上述表示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公布的《2012年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报告》显示,根据抽查结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器材占检查器材总数的17%,低于2011年20%的检查结果,但器材质量问题呈现多样化,存在重大问题的同时往往伴随一般问题的发生,且多种重大问题和一般问题在同一器材上重复出现。

    据介绍,去年群体司继续组织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的技术人员,对部分省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建器材质量进行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广西、新疆、黑龙江、贵州、广东等地的21个县(区、市)、49个安装点的2326件室外健身器材,涉及健身器材生产企业29家,其中获得产品认证企业7家。认证企业产品质量优于非认证企业。

    此次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器材达388件,占检查器材总数的17%,其中失去使用功能的有233件,占60%;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152件,占39%;由安装选址不当,可能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有3件,占1%。

    刘国永表示,强化体育健身设施的规范管理是今年群体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体育总局将借鉴一些省市在器材配建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制定《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同时将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室外健身器材国家强制性新标准,引导、支持地方按照新国标要求建设“全民健身路径示范工程”,并探索运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管理路径工程和其他全民健身工程的新方法。

    他希望各省(区、市)体育局在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中严格执行国家新标准,加强对室外健身器材安装及企业履行售后服务情况的监管,做好问题器材、使用寿命过期器材的排查更新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完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证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起来用心、用起来放心。

    据悉,今年国家体育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室外健身器材质量监督检查,坚持总局抽查和地方各省(区、市)体育局组织自查相结合,改进检查方式和方法,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样本量。尝试指导和推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一支由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人员组成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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