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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通报芦山地震灾区文保单位受损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8日 18时2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廖翊)国家文物局28日下午通报:根据四川省文物部门最新统计,截至26日18时,纳入四川省芦山“4·20”7.0级强烈地震灾害损失评估范围的雅安、成都、甘孜、乐山、凉山、眉山6市(州)的21个县(市、区),共有196处文物保护单位受损,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4处,文物点4处。有20处博物馆、文管所馆舍设施受损,受损面积28189平方米。有211件(套)可移动文物受损,其中二级文物8件(套),三级文物62件(套),一般文物141件(套)。

    宝兴县、天全县的文物库房,因目前人员仍无法进入,馆藏文物受损情况暂未统计。

    受地震波及的阿坝、自贡、泸州、宜宾、内江等地有187处不可移动文物受损,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文物点8处。博物馆、文管所馆舍受损面积2146平方米,20件馆藏文物受损,其中三级文物2件,一般文物18件。

    国家文物局特别指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已抢救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在此次地震中普遍经受住了考验,尤其是位于震中的龙门乡青龙寺大殿和芦山平襄楼、樊敏阙及石刻、荥经开善寺大殿、宝兴邓池沟天主教堂等文物保护单位仅轻微受损。

    据了解,国家文物局日前安排80万元资金,用于芦山地震受损文物前期应急抢险。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四川省文物部门,全面做好震后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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