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河内9月26日电 为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和2011年10月11日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精神,中越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专家工作组于9月24日至26日在河内举行第四轮磋商。
双方就中越北部湾海洋及岛屿环境管理合作研究、长江三角洲与红河三角洲全新世沉积演化对比研究项目深入交换意见并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
双方一致同意将共同努力,紧密配合,尽早签署协议,以便在2013年实施上述两个合作项目。
双方将于2014年上半年在中国举行中越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专家工作组第五轮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