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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洪涝灾害损失总体偏轻 东北四川广东较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09日 21时0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林晖)记者9日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获悉,2013年我国洪涝灾害损失总体偏轻,但东北地区及四川、广东受灾较重。

    据国家防总办公室统计,2013年全国洪涝灾害受灾人口1.2亿人,因灾死亡774人、失踪374人,倒塌房屋53万间,农作物受灾11901千公顷、成灾6623千公顷,受损水库1241座、堤防3.7万处、护岸5.3万处、水闸7187座,县级以上城市受淹234个,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3146亿元。与1990年以来均值相比,受灾人口偏少3成,死亡人口偏少7成,倒塌房屋偏少7成,农作物受灾面积偏少1成。

    尽管全国损失总体偏轻,但局部地区受灾仍然较重。其中,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东部、辽宁合计受灾1030万人,死亡116人、失踪88人,倒塌房屋10.6万间,农作物受灾3927千公顷、成灾261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91亿元;四川、广东两省死亡失踪人数占全国总数的4成,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总数的3成。

    据了解,2013年因洪涝灾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局地强降雨造成中小河流发生洪水和山洪灾害,共造成560人死亡,占洪涝灾害死亡总人数的72%。其中,四川省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死亡失踪人数占全省死亡失踪总人数的90%,仅都江堰“7·9”山洪引发特大型高位山体滑坡就导致45人死亡、116人失踪。

    面对灾情,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和广大军民奋起抗灾,紧急转移危险区域群众1112万人,解救洪水围困群众195万人,减少受灾人口3787万人,避免粮食损失2029万吨,减灾效益约23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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