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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严肃处理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10日 20时25分   来源:新华社

    这是2013年11月24日拍摄的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事故现场。近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这是2013年11月26日拍摄的相关人员在对清理出的输油管道进行拍摄查看。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这是2013年11月24日拍摄的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暗渠交汇,爆炸后已严重扭曲变形。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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