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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网

  受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2月25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华建敏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

  华建敏说,应急预案的编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已经完成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中,大多数是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客观形势的要求新制定的。

  华建敏说,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四是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五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华建敏说,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

  华建敏说,为切实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应急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包含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他着重强调以下方面:一是预防、预测和预警。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二是信息报告和发布。对发生的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并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三是恢复与重建。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与评估。

  华建敏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类应急预案还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切实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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