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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继续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听取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报告、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蒋正华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汇报了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法律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蒋黔贵逐一汇报了草案对逐步免收杂费、政府主管部门不履行保障义务教育法定职责的问责、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和防止辍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的修改意见。

    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同时,为了把改进工作与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安排听取国务院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周济向会议报告了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的主要工作和进展、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并提出了近期将着力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统领各项教育工作的主线,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农村教师整体水平;把推动教育信息化作为推动今后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加强依法治教和检查监督,抓紧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

    受国务院委托,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向会议作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他在报告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后,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七项举措:落实《规划纲要》配套政策;组织好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社会公益研究的支持力度;把科技发展环境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着力抓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徐冠华还报告了与科技创新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六项措施。

    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对护照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报告了法律委员会关于这两个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两个法律草案已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了修改,法律委员会认为两个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耕列席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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