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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出席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开幕式并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召开 曾培炎出席并强调
为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提供法治保障

 

    4月27日,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 熊争艳) 中国能源法国际研讨会27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曾培炎指出,制定能源法对于保障能源安全、提高能源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将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明确立法思路和功能定位,建立法律规范和法律框架,形成管理制度和法律责任,把能源开发利用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曾培炎首先介绍了中国能源发展情况。他说,中国既是能源消费大国,也是能源生产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较低的能源增长,支撑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中国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把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置于战略地位,逐步建立节能环保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他表示,中国愿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同各能源生产国、消费国的贸易投资合作,扩大能源技术、管理、人才交流,积极开展能源政策对话和协调。

  关于能源立法问题,曾培炎说,中国将通过制定能源法,确立能源战略、规划的法律地位,制定和修订程序,实施保障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综合性、长效性能源政策,以及相关的财税、金融、市场准入等措施,上升为可操作的法律规范,协调解决不同能源种类的共性问题、交叉问题,以及事关能源发展全局的综合性问题,在增加能源供应、规范能源建设、优化能源结构、鼓励能源节约、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截至目前,中国颁布实施了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方面的单行法律。正在制定的能源法,将是能源领域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研讨会由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和财政部联合举办,来自国内外的200多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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