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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吴邦国作批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吴邦国在批示中强调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周婷玉)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3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就工会法执法检查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切实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上的重要作用。

    吴邦国指出,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广大职工关注的重大问题。对工会法的执法检查,要从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确定检查重点,研究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实施工会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上的重要作用,为克服当前困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树声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了书面讲话。

    李建国指出,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是推动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系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

    李建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通过立法和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工作。2001年常委会全面修订了工会法,之后相继制定了与维护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工会法执法检查,时隔5年,今年再次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就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工会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李建国说,执法检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执法检查重点深入进行检查,要着重检查维护职工权益制度机制建设,要注意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执法检查的总体安排。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分别就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作了汇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最高人民法院作了书面汇报。

    根据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7月上旬至8月上旬,分赴辽宁、上海、江苏、湖南、广东、四川等6省、直辖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天津、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重庆、甘肃等7省、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当地工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断探索加强与工会组织联系的机制和方法,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积极配合党委和政府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进一步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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