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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7日 16时15分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召开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
温家宝讲话 李克强出席

 

    7月17日,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是会前,温家宝等领导同志会见全体与会代表。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国务院1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就业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促进就业创业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

    会前,温家宝等领导同志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亲切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随后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温家宝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奋战在就业创业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广大企业、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温家宝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确立了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制定实施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劳动力总量增加较多、就业压力很大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和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03年至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9800万,4000多万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300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得到妥善安置,28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再就业;2011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亿多人,比2003年底增加1.39亿人;全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年招生已超过1200万人,每年参加各种类型培训的超过1.5亿人次。

    温家宝指出,近10年来,就业创业工作探索了不少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认真总结,继续坚持,不断完善。一是坚持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不断扩大的过程。二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强化政府责任相结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创造有利于稳定扩大就业的制度环境。三是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发展,将农民工就业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在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四是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业培训,形成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基本格局。

    温家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更加严峻,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作出更大的努力。第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创造良好就业环境的需要,探索建立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价机制,把就业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第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更加注重发展实体经济;在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中扩大就业,创造更多城乡就业机会。第三,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着力解决好重点群体就业问题。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拓展就业领域。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逐步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就业、落户、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继续做好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加强妇女、少数民族群众、残疾人等就业工作。第四,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是稳定扩大就业的主力军。要认真落实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要激发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创业动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第五,大力兴办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高等教育要与就业需求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市场需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梁光烈、孟建柱、戴秉国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主持会议。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负责人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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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将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6月2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就业创业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详细阅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文件汇编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 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发布消息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并整理发布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文件汇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对近年来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要点和广大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简洁、通俗的解读和解答。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