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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0日 16时20分   来源:湖北日报

    三、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竞进提质”,就是要以更加积极进取的姿态、更加奋发有为的激情,继续保持湖北经济两位数增长,同时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扎实开局”,就是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举措,在实干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并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外贸出口总额增长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围绕以上目标,重点做好七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继续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有序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净增3000亿元以上。吸引更多信贷资金投放,努力实现“四个高于”目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扩大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新增投资重点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基础领域和关键行业。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更多地寻求投资和消费的结合点,推进一批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加快推进交通、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把湖北建成“中国的立交桥”。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投资比重。加强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督查,提升投资质量和效益。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抓好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汽车以旧换新、降低流通费用等政策落实,适时启动建材下乡、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普及宽带、光纤入户等扩大消费政策的实施工作。大力培育文化旅游、家政养老、休闲健身、节能环保产品等消费热点,推动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加快完善城乡市场流通体系,不断增强消费拉动力。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过万亿元。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重要商品市场供需平衡,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

    (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推进“两计划一工程”,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引导钢铁、汽车、有色金属、建材、化肥等行业加快调整和重组,力争取得明显突破。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发挥军工科技优势,推进军地合作。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突出抓好“成长工程100户重点培育企业”、“100户重大技术改造示范工程”、“100户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形成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落实结构性减税、信贷倾斜等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启动新一轮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外包等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武汉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打造“工程设计之都”。支持宜昌建设三峡翻坝物流产业园,提升三峡物流中心地位。扎实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力争全年旅游总收入增长20%。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空间地理信息等新技术和新产业,创新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在政务商务、生产生活、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建设智慧企业、智慧社区、智慧城市。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打造精品名牌。

    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大力推进18条高新技术产业链的技术创新。落实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推动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服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成果推介和技术交易拍卖机制。精心组织第九届产学研洽谈会和第六届中国中部(湖北)创投大会。加快以东湖示范区为龙头的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创新要素向高新区聚集。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加速器、公共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体系。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3400亿元,技改投资增长18%,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20%以上。

    加快“两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加强生态建设,稳步推进低碳试点,支持武汉花山、武昌滨江、宜昌点军、咸宁金桂湖、荆门漳河、鄂州梧桐湖等率先建成绿色示范区。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综合采用迁村腾地、旧城旧村旧厂改造、二次开发等多种手段,全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扎实做好十堰、恩施、神农架林区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工作。加大对“三江、三库、三湖”、城中湖等重点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抓好丹江口水库库底清理,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确保实现南水北调今年蓄水明年调水目标。依法强化湖泊保护管理,推进百湖(河)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加快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饮用水不安全、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夯实农业基础,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农田水利、高产农田、板块基地和设施农业建设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全年粮食增产5亿斤以上。推行良种良法。着力抓好以水稻机械化插秧和油菜机播机收为重点的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稳定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加快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全面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增强25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的承载和辐射功能,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万亿元。实施食品行业振兴计划,培育一批过百亿元的龙头企业。打造10条农业科技产业链,提高科技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撑作用。突出品牌整合和营销,做大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品牌。完善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合作社创建,发展一批集生产、营销、农机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专业合作社。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服务。加强和完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施农村金融全覆盖工程。强化武汉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天门)棉花交易市场和荆州淡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

    加快新农村建设。继续深入推进8个层面的新农村建设试点,今年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和完善。着力推进中心镇、特色镇、农村新社区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新一轮三年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大力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抓好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安稳致富。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务工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扎实开展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为主题的新一轮“三万”活动。

    (四)壮大城市实力,推动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继续联合湖南、江西、安徽等省,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做大做强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强化功能互补和内在联系。支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拓展和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支持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等大中城市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重要枢纽城市。推动县级市和县域小城市扩容提质,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聚集功能。推进重点镇特色镇示范工程,选择一批成长型建制镇实施扩权强镇,开展“四化同步”试点。加快黄梅小池等一批口子镇开放开发,打造跨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坚持“一主三化”发展方向,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省县域发展调度资金规模增至80亿元。突出抓好105个县域开发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业支撑能力。扶持7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一批百亿元和千亿元产业集群与产业基地。支持宜都、仙桃、潜江、天门等县市冲刺全国百强,打造一批富有竞争力的经济强县。优化和完善县域经济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转变城镇发展方式,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以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为引领,高水平、高质量建设襄阳东津新区、宜昌新区等城市新区。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推进100项城市基础性功能性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统筹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力争全年转移农民工60万人以上。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融入城镇生活的能力。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

    (五)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推进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国际高端人才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国内外大型企业在湖北建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推进各级各类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完善对外开放平台。继续加强招商推介活动,在发达国家、发达地区组织举办大型经贸洽谈活动。完善招商项目保障推进机制,加大跟踪落实力度,确保已签约项目落实落地。

    不断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先导战略,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优化外贸结构,落实稳定出口政策,积极增加进口。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出口龙头企业,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抓好“湖北国际知名品牌”建设,推动出口产品向中高端工业品和服务产品转变、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支持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拓展市场,开发并购战略资源,建立稳定安全的境外资源供应基地。完善外事、外资、外贸、外经、外包、外智“六外”联动的大开放格局,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改善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推进区域通关合作,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增进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加强同沿海沿边沿江地区的联合与协作,深化与央企、央院、央校、金融机构总部和知名民营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对内开放向深度和广度迈进。在深化开放中广开合作大门、广交天下朋友、广聚八方资源、广纳四海贤才。

    (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五个一体化”和“九大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在战略性重组中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探索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营改增”试点方案。研究制定武汉金融改革和创新实施方案,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抓好“新三板”试点,打造东湖“资本特区”。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来我省发展,着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打造武汉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投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稳妥推进碳排放、排污权、林权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把改革的整体协同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起来,支持鼓励鄂州等综合改革和单项改革试点试验地区先行先试,争当改革排头兵。

    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继续把壮大民营经济规模放在重要位置,放宽经营条件,拓宽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促进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推动创业兴业,培育一批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加快形成企业成长梯队。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民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重点扶持100家龙头民营企业进入本行业全国第一方阵。积极引导民营经济转型发展,扶持壮大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民营企业体制机制,造就一支敢闯善创、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县市区达到75个左右。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扩大文化惠民覆盖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化。抓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扎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开展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转移接续工作。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统一发放和使用规范的社保卡,建立完善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健全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发挥商业保险在参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好质量监管、建设配套、公平分配和有效入住工作。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确保今年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经济增速。按照国家部署,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广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和人民调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湖北,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支持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支持驻鄂武警部队加快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切实做好民族宗教、援藏援疆、人民防空、妇女儿童、统计、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社科研究、消防等工作。

    各位代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今年省政府将继续着力办好10件实事:(1)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亿元,扶持3万城乡劳动者创业,带动10万人就业。(2)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25万套,竣工18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万户。(3)在809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攻坚。(4)再解决农村26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20万户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农村公路1.5万公里。(5)全面实施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为29个贫困县50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为24万对农村计划生育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6)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5000套;新建、改扩建500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入园学位6万个。(7)新建、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00家;支持100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00个;新(改、扩)建500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8)支持建设20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在农村免费放映30万场电影;为2.9万个农家书屋每家征订10种以上报刊;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9)为15万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1.6万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托养计划;为1万名残疾人免费配置辅助器具;为60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10)为首次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免费办理居住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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