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1 09:0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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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综合2013年度全区盟市、自治区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通过召开全区工作会议、制定下发文件、开展专项督查,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努力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确保公开效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贯彻落实情况公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加强政策解读,便于群众了解,接受群众监督。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方面,2013年,67个区直单位公开了本年度部门预算、上一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落实了国务院关于2013年省级政府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要求。对自治区以下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也作出安排,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作为第一批盟市,己启动了公开工作。在价格收费和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2012—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在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公开2013年保障性住房计划,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月统计通报制度》,并公布各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依法公开食品生产专项检查、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建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加大减排、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大部分地区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认真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服务工作,除常规发布之外,开辟“2013高考填报志愿专程”渠道,并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967188语音电话、官方微博、《高考面对面》节目、发放填报志愿视频教材、设立考生咨询服务站等形式答疑解惑。

    (二)完善工作配套制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力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互动机制,以及时掌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类诉讼案件中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目前,各部门普遍建立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发布登记和考核、举报调查等制度,11个盟市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有所强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发了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群系统,上线后将有效提升信息分类实用性和检索便捷性。自治区公安厅、食药局、工商局等单位还借助政务微博、有线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大部分区直部门、事业单位、高校网站进行了改版,信息发布、在线办事、政民互动功能更加完善。各级政府部门还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国家档案馆、机关档案室、公共图书馆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卫生、教育、环保、农牧业、计生等近30个部门通过热线服务电话,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举报投诉服务。此外,各级政府及部门还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务微博、短信平台等新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各级政府新闻办共组织新闻发布会123场,向社会发布重要政策和重大活动信息。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邀请盟市及自治区部门负责人接受在线访谈19期,就区域经济发展、就业、小微企业扶持等政策内容回答网民提问。

    (四)提升宣传培训水平。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等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行风热线”广播节目,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和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全区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业务交流培训活动。开展了自治区政务公开重点课题研究活动,编印了《政务公开重点课题成果2013辑》。组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各盟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厅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培训。连续4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区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理念和业务水平。各盟市和部分厅局也组织了政府信息业务培训活动。全区全年共培训3000余人。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通过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盟市厅局考核指标中政务公开工作的评分权重,形成硬约束,督促盟市厅局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呼和浩特市、乌海市的考核权重达到30%以上,通辽市在全区率先将政务公开纳入市政府部门绩效考评目标体系,实施目标管理。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评选活动,在盟市厅局推荐基础上,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程序,命名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中心等33个全区政务公开示范点。这些实践亮点,标准较高、富有创新,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旗县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等督查活动,对工作落后地区和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7万条,其中,区直部门公开4万条,盟市、旗县公开23万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人事信息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24期,共刊登地方法规和规章11件,自治区政府、政府办公厅文件97件,公文摘登24件,政府大事记285条,人事与机构信息172条。向社会免费赠阅汉文版95万份,蒙文版12万份,同时还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有线电视网设立了电子公报栏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等9个盟市也已发行政府公报。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54.2万人次。其中,国家档案馆、机关档案室接待2.75万人次,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接待145.5万人次;公共图书馆接待5.95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受理依申请公开831件,其中,区直部门受理申请258件;盟市旗县受理573件。本年度已办结的808件中,已主动公开58件,同意公开532件,同意部分公开40件,涉密不予公开19件,信息不存在35件,非本机关职责范围114件,非政府信息2件,其他情形8件。78%的申请予以公开,较上年有所提升,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专项规划、社会保障、人事劳资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申请量在前三位的区直部门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厅和旅游局;申请量在前三位的盟市是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和包头市。

    全区各行政机关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除依据相关规定收取复制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全区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0件,已办结的58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驳回申请1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8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10件,不予受理17件,其他方式结案4件。

    (二)行政诉讼。全区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4件。已审结的23件中,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裁定驳回诉讼请求8件,裁定准予撤诉5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个别地区和部门重大事项、重点环节信息公开不全面、依申请公开办理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对这些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在2014年工作中尽快切实解决好,不断推动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并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制发文件主动公开比重,不断扩大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舆情引导。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依法和规范上下功夫。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研究总结工作规律,切实改进和加强薄弱环节,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信息集中发布平台,方便社会公众上网查询,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创新和丰富公开载体。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增强互动性,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和建议。

    五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配套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和调研督查,确保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

    六、附表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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