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关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走私烟的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29 10:2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4月29日,海关总署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首次联合在广东湛江公开销毁走私罚没烟37万余条,是近年来国内规模最大的销毁走私烟活动。本次销毁活动尝试环保处理方式,销毁的走私烟用于发电。图为即将公开销毁的走私罚没烟。黄林昊 摄

    4月29日,海关总署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首次联合在广东湛江公开销毁走私罚没烟37万余条,是近年来国内规模最大的销毁走私烟活动。

    据介绍,根据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通知要求,对依法罚没的走私卷烟一律实行销毁处理,销毁过程由海关实施并由查扣地烟草专卖主管部门配合。

    对于打击走私烟工作,全国海关采取了加强案件查办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走私烟的力度,规范卷烟市场的管理。在2013年组织开展的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中,将打击烟草制品走私作为打击重点之一,各级海关加强案件经营,在摸清主要犯罪团伙和走私模式的基础上开展打击行动。全年共立案侦办走私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案件34起,偷逃税款14.86亿元。

    为切实发挥海关监管和打私的整体效能,海关内部缉私、监管、统计、稽查等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对烟草制品进出口查验,开展烟草制品走私风险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稽查,发挥情报先导作用,认真开展线索核查和反馈工作,构筑了防范与打击相结合的立体网络,提升了打击烟草制品走私的整体效能。

    海关总署注重强化打击烟草制品走私的协作配合。海关总署会同公安部、烟草局联合研究制订下发《 关于联合打击走私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打击烟草制品走私的执法合作,健全联系配合长效机制。同时,中国海关加强亚太国家和地区海关间的合作,共同研究分析本地区烟草制品的走私形势,提出对策建议,有效地开展执法合作。(黄林昊)

责任编辑: 黄林昊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