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激烈争议与多元实践才能换取最合理的改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22 21:4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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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 陈灏)《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22日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其中对于“地铁内禁止饮食”等相关条款仍存在较大争议,是否入法仍是悬案。无论如何,一波三只乃至针锋相对的争议,体现了城市管理者解决公共问题的理性态度,以及对法律权威性的尊重。

    对于“地铁禁食”是否入法,无论百姓、专家均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地铁是公共空间,不应该在车厢里吃东西,这不仅会引起他人的不便、不快,更重要的是也许会引发纠纷和不安全。

    但也有人认为,虽然“地铁进食”受到很多人的排斥,但用法律来明确禁止不太合适。毕竟,在地铁上吃东西,并不存在多大的社会危害性,不至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更多应该依靠道德来调节。

    此外,这样一个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法成本受到质疑。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地方都没有对乘客真正开出罚单,同时,地铁工作人员也表示无法在客流高峰期间对此类似乎无伤大雅的行为实行监管。

    在各地的实践中,对于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也呈现了丰富的多样性。有的地方入法,对违法行为严厉惩罚;有的则进入乘坐守则,温和地引导乘客。

    无论如何,在这一公共事务中,整个社会表现了最大的公开和包容。一方面,多地的“入法”过程都极为公开、严谨,体现了最大的民意。法制部门除了事前充分调研,事中公开征求意见,很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也绝非走过场,而是体现了针锋相对甚至有些激烈的截然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各地在具体实践中,也体现了十分明显的差异性。

    对于关涉自身利益的社会问题,人们的看法和诉求往往千差万别,政府部门的解决之道应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前提下,理性判断、充分平衡,如是,才有可能使问题获取最合理的改善,取得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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