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统一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基础养老金基本拉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02 12:43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海南城乡居民翘首以待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终于落地。《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近日已由省政府通过并落地实施,这意味着全省建立了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2014年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7月1日起,海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缩短与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差距。计划明年拉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新出台办法增加了丧葬补助金的规定;删除了城镇居民须取得海南省非农业户籍5年或10年才能领取养老待遇的规定;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由新农保的1000元、城居保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记者 张惠宁 通迅员 段晓晖)

 

责任编辑: 向思敏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