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将地震灾害气象服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8-04 21:19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 刘羊旸)为持续做好云南地震灾区的气象服务工作,指导灾区各级气象部门的抗灾救灾和气象服务,中国气象局4日将地震灾害气象服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云南省气象局将应急响应级别提升为I级。

    根据气象预报,云南震区未来三天将有明显降雨过程,对救灾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气象局要求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做好实时监测、预报及服务工作;中央气象台视情每天增加一次灾区天气会商,及时提供最新灾区天气预报;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做好卫星监测和灾情分析等。

    地震发生后,3日22时,中国气象局启动地震灾害气象服务Ⅳ级应急响应,指导灾区各级气象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气象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 郭慕清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