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破坏选举案二审宣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6 07:30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长沙9月25日电 9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共衡阳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肖斌玩忽职守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肖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肖斌作为换届选举纪律监督的直接责任人,在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及会议结束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衡阳破坏选举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中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岳阳、邵阳、郴州、娄底等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目前11案均已审结。二审法院依法对11名上诉人中的10人维持原判,1人因二审认定其有立功情节予以改判。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