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首部水产养殖清洁生产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02 09:51 来源: 广西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海水池塘养殖不再随便

    以后不可以随便发展海水池塘养殖了。2014年10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广西已出台《海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要求》标准,规范海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这也是国内首部水产养殖清洁生产标准,而且与国内同类技术文献比较,该标准具有内容全面、系统性及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广西海岸线狭长,岛屿繁多,适合发展海水养殖业。但海水养殖业在增产增收时,引发一系列生态问题,大量养殖外排水未经处理进入邻近水域,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成为制约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排放标准制定的滞后,导致养殖业排污行为缺乏规范,对排污是否合理合法,缺乏判断的依据,不利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养殖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据了解,该标准选用悬浮物、pH、化学需氧量等13个项目参数制定限量标准,规定了海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养殖环境条件、养殖投入品管理、生产操作、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环境保护以及记录的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科技标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标准的实施,将规范广西海水池塘养殖,可以极大改善广西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障海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实现海水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方圆震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