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与中航科技将加强气象卫星工程领域合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13 09:50 来源: 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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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中国气象局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于第十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重大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署了《气象卫星工程合作协议》。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宇如聪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吴燕生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气象卫星中长期发展规划、气象卫星工程项目立项和审批、气象卫星及其运载火箭研制、气象卫星平台及其有效载荷预先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协议确定了双方的合作原则、合作机制、合作模式,并对未来的合作进行了展望。

  中国气象局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在我国气象卫星和卫星气象事业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建立了相互信赖、荣辱与共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双方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和历史机遇,以气象卫星工程为基础,逐步全面深化各领域的合作,是继续促进气象事业和航天事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将按照我国气象卫星“面向需求,持续发展;天地统筹,同步发展;资源共享,综合应用;自主创新,开放合作”的发展思路,按照“研制一代、预研一代、规划一代”的实施路线图,进一步深化在气象卫星工程领域的合作。

  截至目前,我国共成功发射了13颗气象卫星。据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正在研制“风云二号”08、09星,“风云三号”04星,“风云四号”卫星以及相关配套运载火箭。我国的气象卫星实现了从试验应用型向业务服务型的转变,形成了业务化、系列化。同时,我国还是国际上同时拥有静止气象卫星和极轨气象卫星的少数国家和地区之一。世界气象组织已将我国风云系列气象卫星纳入全球业务应用气象卫星序列,使我国风云气象卫星成为全球综合地球观测系统的重要成员,提高了我国气象事业在国际上的地位与影响力。

  在气象科技工作者和航天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气象卫星的相关科学技术得到紧密融合、共同进步,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益。风云气象卫星在天气预报、气候预测、自然灾害和环境监测、资源开发、信息传输、科学研究等多个重要领域,以及气象、海洋、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航空和航天等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应对防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生态遥感监测和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环境遥感监测和环境灾害监测预警、海洋遥感监测和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和粮食产量监测预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初步估算气象卫星投入产出效益比超过1:40,是我国民用遥感卫星中应用范围最广、效益发挥最好的卫星。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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