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五举措减少细颗粒物对空气污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2 08:13 来源: 辽宁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12月21日,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将逐步对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的监控,减少空气污染。

为有效控制细颗粒物,辽宁省将以城市建成区施工扬尘为控制重点,对残土运输等重型车辆实施封闭,严防道路遗撒;加快拆除城市建成区内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能拆除的全部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对20吨以上锅炉进行提标改造,全面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推动重型渣土运输车、油罐车、通勤大客车、重型载货柴油车逐步安装尾气颗粒物捕集器,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罐、运油车辆油气回收,减轻有机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细颗粒物是形成雾霾的主要原因。今年前9个月,辽宁细颗粒物作为首要污染物占超标天数的比例高达73%,前10个月,全省PM2.5浓度为56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0.4%,说明通过采取控制燃煤、机动车、扬尘污染等措施,控制细颗粒物污染是切实可行的。(记者 朱勤)

责任编辑: 缪俊逸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