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17 17:3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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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去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保持总体平稳。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

    一是经济增速平稳。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实施扩大消费的综合性政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信息、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快速发展。有效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启动实施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农业水利等重大工程,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3%,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重提高到64.1%。积极发挥出口的支撑作用,着力稳定出口、增加进口,以美元计价的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3.4%,在国际市场的份额继续提升。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1.2%、48.5%和0.3%。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6万亿元,增长7.4%。

    二是就业形势稳定。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改革促就业,以增长带就业,以政策保就业,突出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09%。

    三是价格水平涨幅较低。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万件,实施经济处罚44.7亿元。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0亿元。

    四是财政金融等风险总体可控。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推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强化风险评估预警。以产能过剩行业、地方政府性债务、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排查,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住房金融政策,优化金融服务。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改革,加快教育、医药卫生等领域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以投资和生产经营领域为重点,又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任务。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293万户。

    二是财税金融改革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电信等行业,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期限档次简化。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拓宽,双向波动弹性增强。有序放开金融机构市场准入,5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沪港通试点正式启动。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规模增大。

    三是投资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项目核准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家部门层面核准项目两年累计减少76%。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和有限核准相结合,实行备案管理的超过95%。除敏感国家、敏感地区、敏感行业外,境外投资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网上备案,核准项目占比不到2%。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出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

    四是价格改革力度加大。放开了700多种医保目录内低价药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电信业务资费等50项商品或服务价格。铁路货物运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国铁货物统一运价再次提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由政府审批改为由航空公司按照政府制定的定价规则自行确定。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启动。在深圳市和内蒙古西部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调整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五是国有企业改革探索推进。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出台。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设规范董事会等改革试点推出。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继续推进。

    六是社会领域改革有序展开。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实施。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颁布实施,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顺利出台。大部分省份建立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

    七是对外开放展现新局面。“一带一路”战略开始实施,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沿边和内陆开放继续扩大。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利用外资质量提升、结构优化,非金融类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96亿美元,增长1.7%,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提升到55.4%。着力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与中国装备“走出去”,铁路、电力、通信、能源等“走出去”项目取得积极成果,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1029亿美元,增长14.1%。双向投资并驾齐驱格局初步形成。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自主创新有新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2.09%,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支出的比例超过76%。“天河二号”、超级杂交水稻、“嫦娥”工程、卫星应用、载人深潜等重大创新成果世人瞩目。生物、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支线客机、移动互联网、宽带网络设备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瓶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微创新、众创等创新创业模式蓬勃兴起。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3%,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个百分点。

    二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深入展开。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化解产能过剩有序展开,年初确定的15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产能盲目扩张得到遏制。煤炭行业脱困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服务业增长保持良好势头。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30.7万亿元,增长8.1%,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2%,超过第二产业5.6个百分点。

    四是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双双突破11万公里。新增7个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又有近3000万个家庭实现光纤到户。水电总装机突破3亿千瓦,页岩气、煤层气和深海油气勘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规划建设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建设57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京津冀等地6000万群众喝上了长江水。

    (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农业农村发展态势良好。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承包耕地流转比例达到30%左右。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制定完成。粮食总产量达到6.07亿吨,实现“十一连增”。肉蛋奶、果蔬鱼等农副产品生产稳定。解决6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266万户,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232万人。

    二是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户籍制度改革、“三个1亿人”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出台实施,包括2个省和62个城市(镇)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优化调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计为36.7%。

    三是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三大战略”布局加快展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关规划编制完成,各领域务实合作有序展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功能定位和规划纲要确定,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积极推进。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颁布实施。西部大开发新开工重点工程33项、总投资8353亿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实施。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出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深入推进,“两横两纵”空间发展格局得到优化。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加快,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大。

    (五)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力度,节能减排取得“十二五”以来最大进展。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重要抓手,政策累积效应进一步显现。

    一是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1.2%,提高1.1个百分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4.8%和6.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4%、2.47%、2.9%和6.7%。“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赶上时间进度。

    二是生态环保取得积极进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重点流域污染治理、非电行业脱硝示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等重大工程积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日益完善。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15%和9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3.5立方米,下降5.6%。湿地、森林、草原、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力度加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等生态建设继续展开,完成造林面积602.7万公顷。

    三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发布,提出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30年达到20%左右的目标。低碳省区和城市、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深入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在财政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坚持尽力而为,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

    一是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10年提高,增收措施与就业政策形成了惠民合力。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8%。城乡居民收入比13年来首次降至3倍以下。

    二是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各类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66亿人、4.77亿人。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使1.43亿老人受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力开展鲁甸、景谷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融资和信贷资金对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11万套,新开工740万套。

    四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改善,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预计分别达到92.6%和86.5%,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继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始建立。“单独两孩”政策普遍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盲村”覆盖任务基本完成。国内旅游人数36.1亿人次,增长10.7%,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亿人次。健康与养老服务重大工程启动实施,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26张。体育产业、体育消费加快发展,新增体育场地6.7万个。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继续加强,专为残疾人服务设施数预计达到3867个。

    从计划指标运行情况看,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国际收支平衡、就业等总量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一些反映经济结构和质量的指标进一步改善,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类指标继续向好,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类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总体是好的。

    17个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计划目标。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个指标预计值超过年初确定的计划目标,主要原因:一是云南鲁甸震后恢复重建过程中,依法先行使用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将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在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工作过程中,先行使用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建设农民安置房,进行土地复垦后再实现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

    40个预期性指标运行情况总体符合或好于预期,但部分指标运行值与预期值存在差距。需要说明的是,预期性指标的计划目标不是预测值,而是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体现政策导向,实际运行结果可能高于预期目标,也可能低于预期目标。部分指标运行值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有多种情况。一是一些指标本身带有限高性质,实际运行结果适当低于预期目标也是正常的,比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二是为体现宏观调控政策取向,有些指标会定得比预测值稍高一些,比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等指标,实际运行结果与预期目标会有一定差距。三是一些指标低于预期有特殊因素,比如第三次经济普查后经济总量增加,使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略低于预期目标。四是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一些指标的实际值低于预期目标,比如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导致以美元计价的进出口总额增速低于预期目标。

    总之,在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纷繁复杂、国内发展新问题新挑战持续显现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这样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倍加珍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世界政治、经济、地缘等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全球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中,总体延续缓慢复苏态势。国内长期积累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和“三期叠加”的影响依然存在,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对稳增长具有关键作用的投资增速持续回落,消费需求难有大的提升,外需难有明显起色,新老增长点青黄不接。二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通缩预期上升,资金、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涨,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传导不畅,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未根本缓解,企业利润明显下滑,影响企业对未来市场的信心,对就业和居民收入的滞后影响不容忽视。三是传统产业产能过剩且新兴领域有效供给不足。化解产能过剩任务艰巨,去产能化过程中社会压力增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较多,一些需求较旺的领域国内有效供给能力明显不足。四是改革攻坚消除隐形壁垒、突破利益藩篱的难度加大。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深化改革涉及的矛盾、触及的利益更加复杂。有的改革方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改革举措落地情况不尽如人意。五是一些领域潜在风险需要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调整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市场呈现分化态势,一些企业出现信用违约,银行不良贷款增加,经济风险逐渐暴露。此外,农业、外贸、社会、民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一定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危机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应对,努力解决。

    二、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的重点放在稳住经济运行上,确保增长、就业、物价不出现大的波动,确保金融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进”的重点放在调整经济结构和深化改革开放上,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成效。按照上述要求,并与“十二五”目标相衔接,提出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国内生产总值预期增长7%左右。主要考虑:这一速度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反映现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契合市场预期,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同时,根据近几年经济增长、结构变动与就业增加之间的关系,7%左右的经济增长,能够带动1000万人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实际工作中,依靠促改革、调结构,努力争取更好的结果。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预期3%左右。主要考虑: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可能低位徘徊,国内重要商品供给充裕,部分工业领域产能过剩和需求疲弱的矛盾相互交织,价格总水平将延续偏弱走势,同时为价格改革预留了空间。

    ——经济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研发投入稳步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继续提高,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新型城镇化积极推进,区域发展协同性增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2%、3%和5%左右。

    ——民生福祉继续增加。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000万人以上。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口自然增长率6.5‰以内。

    ——国际收支状况保持基本平衡。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一般贸易、服务贸易比重提高,利用外资规模大体稳定,对外直接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实现上述目标,做好2015年经济工作,必须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创新完善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宏观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增效。今年拟安排全国财政赤字1.62万亿元,比去年增加2700亿元,赤字率约2.3%,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12万亿元,地方财政赤字5000亿元。此外,安排地方政府适当发行专项债券。政策重点:一是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落实普遍性降费。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二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三农”、民生、环保等领域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等支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力度,盘活用好国库存量资金。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今年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12%左右,实际执行中可根据需要略高一些。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加强定向调控、监管协调、预期管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政策重点:一是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综合运用数量型、价格型调控手段,引导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促进市场Ⅳ利率处于合理水平。二是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中西部地区以及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加大对企业债务重组支持力度。三是有效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房地产、地方政府性债务、影子银行、互保联保等领域和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政策间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坚持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并重,把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作用,加强消费、投资、产业、价格、区域、土地、环保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一是落实进一步扩大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基础作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增长,培育壮大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二是健全政府公共投资体系,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加强预算内投资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基金、保险等资金的协调配合,吸引和带动社会投资。三是着眼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普惠激励、清除障碍、加强监管,强化产业布局和规划引导,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产能评价和退出机制,完善有利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大幅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通过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行差别价格和阶梯价格政策,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五是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突出分类指导,缩小政策单元,提高政策精准性,完善区域互动和对口支援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六是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创新政策体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实行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更加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七是规范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今年要着力抓好8方面工作。

    (一)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进一步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做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

    一是多点支撑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3%。第一,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出台实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提高10%。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第二,加快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促进养老家政健康、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消费,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健身、健康、医疗等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宽带乡村”工程。第三,完善消费环境。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监管、追溯、召回制度,强化网购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教育、医疗、旅游等价格专项检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依法查处价格垄断案件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二是着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5%。第一,多管齐下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包括: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内河航道等重大交通工程,信息、电力、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清洁能源及油气矿产资源保障工程,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工程,科技创新和结构升级工程,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等民生工程,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工程。这些项目着眼于补短板、调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既利当前、又惠长远。第二,创新机制激活社会投资。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对属于竞争性领域的产业,可由直接支持具体项目改为设立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创新政府投资方式,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撬动民间投资参与重点建设。第三,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的带动作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4776亿元,继续向农业水利、中西部铁路、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民生、老少边穷等领域和地区倾斜,减少“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补助项目,不再安排竞争性领域一般项目。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狠抓已出台改革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确保改革措施落地。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再推出一批激活市场、释放活力的改革举措,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制定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把改革成果通过立法形式巩固下来。健全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建立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精简前置审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更加注重改革措施的上下联动、横向协调。

    三是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试点。深化电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放宽准入领域,鼓励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四是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除涉密信息外都要公开预算决算。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推动环境保护税立法、税收征管法修订。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五是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发展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新设民营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设立人民币海外合作基金。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发展。研究推出巨灾保险、信贷保险等新险种,支持农业保险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六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确保2015年底前实现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放宽社会资本市场准入,制订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出台政府投资条例。

    七是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部分铁路运价、部分邮政业务资费和专业服务收费,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实现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与增量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完善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制定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意见,着力打破各种形式的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

    八是稳步推进农村和土地制度改革。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林区、农垦、种业等改革。

    同时,还要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药卫生、社会管理、生态文明等方面的体制改革。

    (三)深入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有效发挥出口的支撑作用,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培育出口品牌和境外营销网络。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业等新型外贸模式。发挥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作用,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对外输出。完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加大服务外包支持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等进口。

    二是促进利用外资再上新水平。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稳步推动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开展金融领域开放试点、外债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2015年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预期1200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是提高对外投资效率和质量。加快构建对外投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外汇储备运用渠道,加强金融、信息、法律、领事保护等服务。抓住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境外铁路、港口、公路、核电项目,深化能源资源合作,扩展装备制造、新兴产业、生态环保合作,加快产能、装备“走出去”。2015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预期1130亿美元,增长10%左右。

    四是强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构建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加快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力争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建设亚太自贸区,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价格“天花板”、成本“地板”挤压和补贴“黄线”、资源环境“红灯”约束,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2015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亿吨以上。

    一是创新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保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比重不下降,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耕地保护、粮食主产区利益等补偿机制,做好适度规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补贴试点。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推进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进出口管理。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快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新建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支持1000亿斤粮食仓容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争取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积极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农村危房366万户,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

    三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组织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力度。统筹粮棉油糖蔬菜等生产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水产养殖。鼓励主产区粮食就地转化加工。支持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渔政建设。

    (五)以创新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预期达到2.2%。优化整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启动实施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落实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再部署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和国家创新平台。

    二是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信息经济,促进信息产业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实施生物医药、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大数据、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等重大创新工程。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三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国制造2025”,出台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着力突破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推进产业化。统筹实施核电、水电、大型煤炭和煤电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产能过剩行业调整优化,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继续推进煤炭行业脱困。

    四是提升服务业支撑作用。落实好服务业价格、财税、土地等政策以及带薪休假等制度,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出台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制订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发展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移动支付基础设施与可信交易服务,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快递业发展。加快构建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实施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和国家级物流园区示范,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五是增加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有效供给。加快铁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铁路建设,推动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有序发展。抓好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建设,加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瓶颈路段扩容改造力度。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推进北京新机场等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煤、电输送通道和油气管网建设,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加大天然气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

    (六)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培育壮大新的增长极和支撑带,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协同发展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支持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等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强化创新驱动,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积极稳妥推进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加快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有序开工黄金水道治理、沿江码头口岸等重大项目,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共建产业园区。

    二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实化新形势下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扩大沿边和内陆地区对外开放。出台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落实好近期支持东北振兴的重大政策举措。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十年规划,加快中部地区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建设。支持东部地区率先转型升级的制度创新。有序推进新区建设发展。继续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完善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三是继续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加快发展。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对口支援。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制订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规划。继续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

    四是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优化调整城镇化布局,编制跨省区城市群规划,推动重点地区城市群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坚决治理污染、拥堵等城市病。进一步推动市县“多规合一”改革试点。2015年全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预期分别达到55.77%和37.9%。

    (七)坚持不懈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后果严惩,更加注重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出台实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研究制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抓好生态补偿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开展重要水源地、重点流域和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沿海滩涂保护与开发管理。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能效信贷、绿色信贷,探索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二是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坚持节能减排预警调控,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加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雾霾严重地区、节能形势严峻地区和产能过剩行业严控高耗能项目,并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继续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是强化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深入落实“大气十条”,实施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防治。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风沙源、水土流失、石漠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草原、农田生态保护。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重大林业生态工程,新增退耕还林还草66.7万公顷,造林600万公顷。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

    四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建设性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会议。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改善民生与增强社会活力、经济动力结合起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

    一是精准发力做好就业工作。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动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强化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妥善解决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

    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制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水平同时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12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机制。

    三是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继续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民族地区各类教育。鼓励社会办学。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招生700万人,研究生招生79.7万人。在全国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完善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推进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农村地区新增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村医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稳步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兴旅游业态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儿童福利等设施建设。大力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创新机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鼓励城市政府多渠道增加公租房房源,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基本完成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480万套,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注重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积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在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2015年底前实现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基本自由化。支持香港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和民生不断改善。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扩大和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加快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谈判,推动经济互利融合。

    今年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在广泛征求意见、集聚民智的基础上,编制“十三五”规划,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齐心协力,奋发有为,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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