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信访督查组:实地督查绝不“蜻蜓点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12 12:5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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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中央信访督查组一行14人刚刚抵达上海驻地宾馆,就直奔二层会议室,同上海市信访办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沟通交流,针对8个信访事项进行实地督查工作部署。中央和地方联手组成“央地联合督查组”,上海市信访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干部也加入到了督查组。在接下来的十天里,督查组对每个案件都要查阅案卷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走访信访人、约谈相关单位和人员,并以书面或者会议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级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意见。返京前还须形成报中央领导同志的个案督查概要、个案督查报告、网上公开报告等三个报告。

督查组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如此忙碌的督查组不止这一个。据了解,今年5月,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6个督查组,分赴山西、上海、江苏、海南、甘肃、宁夏等6省份,对48件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此次实地督查是国家信访局今年开展的第三批实地督查,不仅继续坚持媒体参与、地方配合,督查结果公开的做法,还首次邀请所到省份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进一步增强各方力量的参与度。

    中国政府网记者全程参加了中央信访督查组赴上海的实地督查,并对国家信访局督查室主任潘建民进行专访。本文将以记者亲身经历揭开中央信访督查组的神秘面纱。

督查组约谈信访人代表

    “这是一支合而有力的队伍”

    记者从这6个督查组人员组成名单中发现,国家信访局综合指导司、办信司、投诉办、督查室等相关司室干部担任各组组长,各省区市信访局主管信访督查的干部和中组部挂职干部担任副组长。组员更是来自方方面面,有国家和地方信访局各司室处长、业务骨干,来自相关部委的中青年干部,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

    据了解,此次派出的国家和地方信访局干部主抓工作就是信访督查,有些信访工作人员本身就是本次督查信访事项的案件经办人,对于案件的来龙去脉一清二楚,这样就有利于对督查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

    督查信访事项纷繁复杂,有许多是积案难案,而且会涉及到土地、住房、“三农”、环境等各方面问题,这就需要熟知政策的专家来做解答和判断。根据督查内容,国家信访局邀请有关部委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实地督查,一来充分发挥有关部委的职能作用,二来可以利用他们熟知情况、懂政策的优势推动信访事项的化解。

    和以往一样,督查组成员中依旧有记者的身影。“看到督查组成员里还有记者,一开始觉得很惊讶。”上海市信访办主任王剑华在向督查组汇报情况时说,“但这是一种很好的鞭策,无形中给地方带来了压力和动力,进一步促进地方信访工作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督查首次邀请所到省份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加。“各级代表委员都比较关注信访问题,他们在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也有很多提案议案。这次邀请他们成为督查组的一员,就是因为他们熟知当地情况并且能够提出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国家信访局督查室主任潘建民说。

    全国政协委员、新民晚报高级记者唐宁对此深有感触:“以前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这次真正以‘运动员’的身份全程参加实地督查,感觉到信访督查是动真格的,是真正为老百姓利益着想的。在督查信访事项完结后,我也将会继续关注地方政府的处理情况。”

    据记者统计,离京分赴各地的6个督查组有78人,再加上所到省份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90人。而每个督查组到了被督查的地方,就会与被督查省份信访局及相关厅局工作人员一起组成联合督查组,相互沟通了解情况,共同协调开展工作。“这是一支合而有力的队伍。中央把握宏观,地方掌控细节,攥成一个拳头、形成督查合力。”潘建民介绍说。

督查组正查阅相关承办资料

    选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选案是开展实地督查的基础性工作。每批次的实地督查都要从“非现场督查”做起,即从信访信息数据库里发掘信访事项。尤其是群众评价不满意的事项,就要彻底弄清楚是什么原因让群众不满意,是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不规范还是解决问题没到位。

    在此基础上的案件筛选是非常严格的:需围绕当前社会发生的突出问题,并根据本次督查划定的省份,由国家信访局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等业务司室从信访信息系统中提出需要督查的事项,交由督查室筛选。其间,各省份也可根据实际提出需要督查的事项。督查室将各方提出的督查信访事项整合后,再次进行梳理把关,并将事项返回给被督查省份,听取其意见建议。之后形成督查事项、督查人员组成等工作方案,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案件筛选过程中,我们注意选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群体性的案件,而并非简单的一个个案。在督查信访事项拟定后,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并不是想督查哪里就去哪里。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产生。”潘建民说。

    据了解,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主要是,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信访事项,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中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地方已报结案但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的信访事项。

    以赴上海实地督查为例,8件督查信访事项中,有6件是国家信访局业务司室筛选的,2件是上海市推荐的。其中,反映城乡建设4件,城镇拆迁、交通能源、农村工作、城市管理各1件。

督查组查看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是否规范

    实地督查绝不“蜻蜓点水”

    每天上午九点督查组由驻地准时出发,直奔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再赶至当地区政府或者区信访办约谈信访人代表,并听取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汇报。

    “民意大如天”是记者在这个过程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什么时候开始信访?走了哪些程序?”“当初房屋改造的方案和图纸向你们公示过没有?”......“这件事情有没有充分尊重民意?有没有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过?”“加固修缮方案有没有经过权威专家论证?”......对信访人和当地政府一连串的发问,让在场的人员都感觉到了督查组扎实认真的作风。

督查组入户与信访人面谈

    根据办案要求,督查组还要求地方提供所有原始承办材料,并逐个约谈相关承办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之后召开闭门会议对整个案件分析研判形成共识,并在现场向当地作出督查反馈意见。

    信访督查的权威性很强,往往会给地方带来一定震慑力。然而督查组扮演的角色不是“钦差大臣”,并不直接解决问题,而是通过扮演“第三方”的角色来组织协调各方关系,推动信访事项妥善解决。一方面进行真督实查,切实维护信访人权益,另一方面也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出甄别,对于过高诉求和无理诉求,则会按照法规政策进行解疑释惑、疏导教育,引导其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

    而当案件涉及省际、中直单位时,督查组的协调作用发挥的更加明显。早在2013年,国家信访局就针对这类“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出台了工作规范。这类事项首先应经省级层面沟通对接,协商无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提请国家信访局进行协调,进而听取涉事各方意见,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协调方案。

    在实地督查中,案件主体往往涉及各方,案情错综复杂。督查组的一位成员说道:“在案件研判方面,对方是‘职业选手’,而我们是‘业余选手’。因此我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查找阅读、整合分析相关资料,可以说,事前准备得再怎样充足细致都不过分。”记者了解到,在离京前,国家信访局专门组织行前培训,辅导实地督查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各督查组召开分组会议,分析研究案情,细化督查方案,确定实地督查行程安排,梳理需要明确的相关政策问题。并邀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家讲解相关知识。

    “我们是有备而来,并且在实地督查中可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沟通解决。每个督查信访事项完结后,给中央领导报告、向地方反馈意见的同时,还进行网上公开。这对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来说无疑是一种检验和倒逼。在这个层面上可以说,实地督查绝不是‘蜻蜓点水’。”潘建民说。

    为确保各地方能按照要求整改落实督查意见建议,督查组要求地方政府对于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要提出化解方案,给出事项解决的时间表。同时将地方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案件原经办人,持续跟踪、动态关注,通过电话、约谈、发函甚至提出“三项建议”等方式进行督促办理,直至信访事项彻底解决。

    据了解,在本批次48件信访事项中,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已对其中的44件信访事项督查情况进行了公开。另外4件中,有3件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要求已导入或正在导入司法途径,1件因责任主体相同作并案处理。经核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或基本属实的19件,部分属实的26件,不属实的2件,已有司法裁定的1件。截至目前,已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17件,形成化解方案正在落实之中的26件,已经进入或引导进入司法程序的5件。(记者 唐月卫 李洪雷)

责任编辑: 王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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