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51个贫困村先期开展旅游扶贫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23 12:58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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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时节,海晏县兰花湖旅游公路旁一处名叫“兰花湖旅游驿站”的旅游扶贫试点加快施工步伐,确保能在旅游旺季到来时发挥作用。“考虑到旅游旺季时很多自驾游、骑行爱好者前往青海湖经过这里,在青海省扶贫开发局的支持下,今年年初开始筹建该项目,项目竣工后以住宿、餐饮为主要功能吸纳游客。”据当地扶贫局负责人介绍。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7部委《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扶贫局加强与青海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启动青海省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进一步核实认定旅游扶贫重点村,确认先期试点村名单。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省扶贫局联合省旅游局对国家下达的243个重点村,在总数不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青海省旅游资源分布及各景点开发效益,从“是否为贫困村、是否具备开展乡村旅游的条件”两方面进行了核实调整。并从梳理认定的24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中,按照先期试点村数为20%的要求,筛选出51个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开展先期试点工作。

    启动《青海省乡村旅游富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对全省24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环保创新:让科技为环保事业服务

    位于乐都区的“湟水流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示范面积1.4公顷,污水处理规模每天500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通过“基质-微生物-水生植物”三位一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三重协同效应,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的高效净化,其出水可进行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再利用;与传统的污水处理技术比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降低了污水深度净化处理的能源消耗,并通过对污水中BOD的有效去除,实现温室气体的减排;同时,对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水环境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和示范意义及推广应用价值。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人工湿地整个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后,对这种创新环保的污水处理模式给予了肯定,并对“人工湿地冬季污水处理的冻土层设计”、“如何扩大推广并显现社会效益”等系统污水处理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指出,要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人才优势,通过创新治污方式,更好地为水污染防治以及整个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问题企业:一个也不放过

    今年3月8日,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总排口巴歇尔槽内无废水排放,但巴歇尔槽末端管道内有较大排水声,经开挖地面后,发现该单位将气浮池废水绕过污水总排口通过暗管直接排入生物园区管网内。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拆除暗管,并开展了相关的案件调查,于4月23日依法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的相关要求,于5月12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西宁市公安局于5月27日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检查组在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看时发现,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恢复正常运营。检查组强调:新形势下,任何企业和单位如果不重视环保工作,企业发展将举步维艰,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切实改变部分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观念,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企业,让法律更具威慑力。

    7天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共发现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大通县污水处理厂、民和县红卫屠宰场等12家水污染防治问题企业,督促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关停”等整治措施,检查组表示:对于已经发现和还未发现的问题企业,绝不能心慈手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执法检查告一段落,但“水污染防治”这项关系民生和“水杯子”安全的工作不能停。检查组认为:“目前青海省各地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依然存在着污水超标排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检查组强调,青海是三江之源,素有“中华水塔”之称,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作用独特而不可替代。各地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国家将水环境保护目标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要切实提高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意识;要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中华水塔”源头净、流域清,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记者/孙海玲)

责任编辑: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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