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21 08:27 来源: 旅游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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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动新疆旅游业综合实力和带动效益显著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全国旅游业“515”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兴疆、富疆、稳疆中的积极作用,在7月20日举行的全国旅游援疆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援疆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未来五年全国旅游援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以及十项具体任务,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将新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和把南疆建设成为丝绸之路文化和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的总体目标,旅游业逐步建成新疆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意见指出,开展旅游援疆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新疆繁荣稳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区域旅游交流发展的有效途径。援疆省市旅游部门要坚持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因地制宜、务实有效,输血造血、多措并举,双向联动、互惠共赢的原则,以增强新疆旅游业自身发展能力为主要着眼点,坚持行业援疆和产业援疆相结合,推动新疆旅游业综合实力和带动效益显著提升。

意见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旅游援疆工作要重点开展的十项任务:一是加强旅游规划援疆。组织本地区有实力的规划编制单位,重点支持受援地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和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支持新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旅游交通微循环,扶持建设一批安全救援设施,配套建设旅游公共服务项目。三是支持打造精品旅游区。大力支持受援地高等级旅游景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小镇,有序推进生态旅游示范区、民族文化旅游区、乡村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建设。四是打造特色旅游产品。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走特色高端发展道路。五是大力实施“游客送疆”工程。有条件的对口援疆省市应逐步提高“游客送疆”工作的目标和力度。六是实施旅游企业“双百结对”支援计划。2016年,在19个援疆省市中选择100家重点旅游企业,与新疆100家旅游企业结对帮扶,帮助新疆提升发展一批骨干旅游企业。七是支持发展特色旅游购物。有条件的对口援助省市要设立新疆旅游商品直销中心,实施新疆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推广计划。八是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加强新疆青年旅游人才培养,支持新疆各类院校旅游专业培养英才师生,加强对新疆各级各类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九是加强新疆旅游宣传推介。有条件的对口援疆省市要设立新疆旅游办事处。将新疆精品旅游景区纳入“丝绸之路精品景区名录”进行专题宣传。十是支持兵团旅游提升发展。旅游援疆各项政策举措对兵团同样适用。支持兵团旅游龙头企业发展。重点围绕“军垦文化”核心,打造“中国屯垦旅游”主体品牌。

据悉,这是国家旅游局为支持新疆旅游发展发布的首份纲领性文件,将为进一步做好旅游援疆各项工作指明方向。(王思超)

责任编辑: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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