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19 10:00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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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王玉明、王波、常军政、云光中出席会议,各盟市盟市长、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王君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指出,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两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立即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化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王君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王君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各地区、部门、企业和单位都负有安全管理的职责,必须尽职尽责。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和基础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必须落实到位,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必须落实到位,严格执法,从严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考核问责必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双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企业、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通报曝光。

    会议要求,各盟市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隐患,狠抓整改落实。一是要全面覆盖,在全区域、全行业、全单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要真查彻查,不能留死角,不能有空白点,不能走过场。二是要突出重点,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重点场所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产品要进行专项整治,对所有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危化和易燃易爆产品的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和危险源。三是要立即整改,强化隐患整改督办督查,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

    会议强调,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严把项目安全准入关,安全合理选址。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快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要加大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安全自救知识普及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记者 崔楠)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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