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民政部安排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四省区共3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27 19:45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27日,财政部、民政部安排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等四省(区)共3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广东、广西2省(区)“彩虹”台风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以及内蒙古、山西2省(区)6月以来严重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今年第22号台风“彩虹”给广东、广西2省(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内蒙古、山西2省(区)6月以来严重旱灾先后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先后派出四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和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广东、广西、内蒙古、山西4省(区)及时启动Ⅲ级救灾响应,下拨本级救灾应急资金,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妥善保障台风灾害和旱灾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 于士航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