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将取消“挂号费”名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0-28 20:0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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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28日电(记者 潘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今后对于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将合并为门诊诊察费,不再收取挂号费。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因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公立医院收入将会减少,《通知》提出,医院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的70%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弥补。

    通过测算,新疆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幅度为:以规定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为基础,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建议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提高65%;住院诊察类项目价格提高50%;检查类项目价格降低10%;化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0%;治疗类项目价格提高30%;护理类项目价格提高100%;床位费提高50%;手术类项目价格提高20%。

    《通知》规定,各地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时间表”应在2015年11月底前。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在药品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后执行地(州、市)调整后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未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仍执行自治区统一的现行医疗服务价格。

    近年来,在政府大力推动下,新疆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3月,全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51所试点医院的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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