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首尔签署海关合作文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04 17:42 来源: 海关总署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10月31日,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韩国总统朴瑾惠的见证下,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首尔与韩国关税厅厅长金乐会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关税厅关于实施〈中韩自贸协定〉的合作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大韩民国关税厅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与大韩民国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认证企业制度的互认安排的决定》。 

责任编辑: 张维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