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个区县全面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09 16:21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11月9日,市民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当日起,北京市16个区县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权利证书有两种,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来依法颁发的各种证书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原证书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新华社发(李文明 摄)

11月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新华社发(李文明 摄)

11月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新华社发(李文明 摄)

责任编辑: 周楠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