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确定10所高校及116个专业向“应用型”转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1-20 08:59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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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对外公布,正式启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支持沈阳大学等10所高校开展整体转型试点,同时开展辽宁大学环境工程等116个专业转型试点。此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专业涉及21所高校,占辽宁省地方高校总数的35%。

    这10所整体转型试点高校是:沈阳大学、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工学院、沈阳城市学院、辽宁科技学院、辽东学院、大连财经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营口理工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在试点专业中,辽宁大学的测控技术与仪器、环境工程;沈阳工业大学的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飞行技术、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等位列其中。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精神,辽宁省教育厅要求,试点学校和专业要充分认识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通过转型发展促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质量,解决好急需人才不够用、普通人才就业难,调整好专业设置,控制好需求规模等问题。要紧密结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尊重办学规律、坚持办学传统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统筹谋划、综合施策、稳步推进。要坚持因校制宜、因专业制宜,研究提出在人才培养方案上变、在专业设置上调、在课程体系上改、在师资配备上动、在教学管理机制上转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转型发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集中优质资源办好一批应用型一流大学和特色、领军专业。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试点学校要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应用型专业占比要达到70%以上;试点专业实训实习的课时应占专业总课时的3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有足够数量的行业企业专家承担实验实训教学,“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到50%以上。

    辽宁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专家进一步修订学校转型和专业转型2个评价标准,明确转型发展的基本要求、工作目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在2016年,推出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选树一批省级转型发展示范高校和示范专业,同时再遴选确定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专业。(记者 商越)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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