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逐步放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2-02 09:08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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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随着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二十三次会议落幕,山西省逐步放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运城等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明确运城、晋城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前,山西省只有太原、大同两个市有地方立法权。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对立法法进行修改,规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级人大常委会综合考虑所辖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随后,省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受常委会委托,对山西省部分设区的市进行调研和评估。忻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7个市市委、人大、政府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申请开始行使立法权,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准备工作。这7个市正在建立健全机构,积极建立立法专家库、立法联系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律咨询中心,从全国范围内选聘了26名专家学者组建了法律专家委员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长治市选聘了20名专家学者组成了立法专家库,在县(区)、乡(镇)设立了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则聘请了11名法律、城建、五保、文化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咨询顾问;忻州也选聘了40名左右的专家学者组成立法专家委员会,积极筹备建立立法联系点。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国顺介绍,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首先应当设立法制委员会,这是法规案统一审议机构,承担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的重要职责。目前,提出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申请的7个市中,晋城市人大设有法制委员会,运城市人大于今年7月召开的市人代会上选举产生了法制委员会。因此,这两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忻州、吕梁、晋中、长治、临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本市人代会依法产生法制委员会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而阳泉、朔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要待省人大常委会评估确定后才能开始。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还需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记者 刘宇)

责任编辑: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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