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2-04 08:33 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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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深入交流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回顾总结2015年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协作,审议通过《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6年工作重点》等协作文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讲话。

韩正指出,推动绿色发展,长三角有条件、有可能、更有责任率先行动、探索新路。要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在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走在前列,把大气污染防治与能源、产业、交通、城市规划布局等各种发展要素结合起来,实现环境与发展的共赢。要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在标准、技术创新方面走在前列,对标国际水平,激发技术创新和治理动力。要更加突出协同联动,按照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原则,在构建高效体制机制方面走在前面。

韩正强调,新形势下强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合力。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最期盼的现实问题,解决影响制约区域未来发展的共同问题。要聚焦区域性重点问题,切实加强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建设的先行先试。要咬住重点目标,在黄标车淘汰、燃煤中小锅炉替代、秸秆禁烧等方面,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提高治理标准,逐步提升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切实用好激励政策和排污费杠杆,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聚焦明年的硬任务,全面完成国家行动计划要求,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持久战,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应有贡献。

安徽省省委书记王学军致辞。三省一市政府主要领导杨雄、石泰峰、李强、李锦斌,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刘小明,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徐小峰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三省一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2016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12项重点任务,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新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创新治理和协同治理,努力实践绿色发展。二是聚焦区域共性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区域协作特色工作。落实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在2015年底建成信息互联平台实现动态共享的基础上,2016年全面推进高污染车辆限行、执法的区域协同监管;启动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长三角区域四个核心港口率先实施靠泊船舶换低硫油或使用岸电等排放控制措施。三是着眼长线突出问题,共同提升标准、明确规范、落实政策,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四是以更高的要求、更大力度地推进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的硬任务。2016年区域将实施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总量1.1万台以上,推进煤电超低排放改造70台以上,全力落实钢铁、水泥、玻璃、石油、石化、锅炉等行业贯标工作,持续深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

据悉,按照去年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工作,落实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行动计划和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累计完成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50台,1-10月完成燃煤锅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淘汰2.2万余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64.5万辆,推广新能源车4万余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行业限期治理任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2139家,夏季秸秆焚烧火点数较去年同期下降80%。区域协作的进一步深化,有力推动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1-10月,沪苏浙25个城市PM2.5浓度平均为50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下降14%。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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