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成立一年受理状告区县政府案件增长近6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12-30 16:2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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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涂铭)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一年来,受理起诉北京区县政府的案件近1400件,比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增长近6倍,行政案件立案率达88%。这家法院一系列制度改革使“民告官”难题迎刃而解。

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北京市四中院集中管辖审理以北京市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北京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30日介绍,截至12月30日,北京市四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占73.8%,受理的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是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近7倍。

早在今年5月1日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之前,北京市四中院成立之初就率先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通过畅通登记立案渠道,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提高到88%,而区县政府败诉率较2014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

“告官不见官”曾经是行政诉讼中的普遍现象。吴在存介绍,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北京市不少区县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不具备出庭条件时也会向法院及时说明情况。目前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百分之百派员出庭应诉,没有一起案件只派律师出庭。“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作为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北京市四中院大力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充分发挥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在审理特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优势,全年院庭长办案数达全院结案总数的近20%。院庭长带头办案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截至30日,该院结案共计1765件,结案率达92.4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4%,实现了上诉案件“零改发”,群体访、越级访“零纪录”。

按照员额制的改革要求,北京市四中院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目前核定法官人数为46名。吴在存坦承:“行政案件的上升幅度是当时核定员额时没有预料到的,目前每位法官在审的行政一审案件已经超过150件,压力巨大,已经超过了饱和工作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剑指长期存在的地方干预、诉讼“主客场”问题。根据这一精神,北京市四中院于2014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

责任编辑: 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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