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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纠纷“比拳头”到遇事找法律——江西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打造“社会稳压器”

2016-10-21 11:0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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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10月21日电(记者 胡锦武)儿子在6名同学怂恿下前往赣江游泳,不幸溺亡;自己索赔不成险些与人大动干戈……一年多前的暑期,对于江西樟树市永泰镇灌山村村民周绍斌来说,无疑是一段“黑暗的日子”。

而将周绍斌从违法边缘拉了回来的,是镇里的法律顾问邹小湖。在邹小湖的现场调解下,6个游泳同伴的家长最终同意,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给予相应的赔偿。“儿子走得太突然了,要不是邹律师及时出面,我差点走了极端。”周绍斌说。

从2014年9月开始,江西通过在全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让越来越多的人像周绍斌一样成为受益者。

“通过分类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正在形成。”江西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市、县领导机关组建的法律顾问团,由法学专家、学者和优秀律师组成;乡镇基层组织法律顾问,原则上由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村(居)委会法律顾问,从执业律师、本单位法律人才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择优选聘。

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担任法律顾问的付树根已年过六旬。对这位远近闻名的“土律师”,乡亲们一遇到法律问题就会想到他。

“法律顾问可不是那么好当的,除了打官司、代写诉状,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普法。”付树根说,既要为镇里的重大事务当好参谋,对镇、村的重大项目、土地出让、招商引资合同中的税费优惠进行把关,还要在镇村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据统计,目前,江西全省20个省直党委部门、41个省政府组成部门、11家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103所高等院校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全省781个设区市党政机关、4982个县级党政机关、1530个乡镇以及325家国有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建成率分别达到99.62%、97.51%、99.74%和98.48%。

随着江西探索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在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法制宣教、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过去在农村,遇到纠纷比的是谁家的拳头硬,现在遇到事情找的是律师,解决问题靠的是法律。”樟树市永泰镇镇长刘峰说。

被称为“贡米之乡”的万年县是江西传统的农业县,在经济社会发展、百姓生活改善的同时,因山林权属、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纠纷一度频频发生。

万年县裴梅镇龙港村村支书程秉龙就曾因为一笔补偿款的发放,“纠结”了整整10个月。2014年,附近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征用龙港村100亩山地后,给予了补偿款90万元。没想到,“金蛋”成了“炸弹”。

程秉龙告诉记者,由于全村9个村民小组对于补偿款发放方式存在异议,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9月,村小组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反复商议,每次都不欢而散。最后,直到挂点该村的法律顾问出面调解,才达成了协议。

从服务科学立法到参与重大决策,从介入重点案件到化解重要信访……法律顾问制度的积极作用已经显现。江西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律顾问制度成为江西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在一些涉及民生和公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中,法律顾问发挥了法律桥梁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法律顾问还通过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引导老百姓由“信访不信法”变成“信法不上访”。

据统计,近两年来,江西全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服务6400余件,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合同草案7200余件,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解4100余件,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处理3100余件,开展较大型法治宣传活动5600余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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