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发展改革委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2016-12-02 09:58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1月27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