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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职院校今年招生有新变化
50%以上招生计划用于单招

2017-02-05 09:22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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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我区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试点(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及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报名、测试、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等均已明确,考生即日起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栏目,查阅报考文件。

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具有高职单招资格,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此外,所有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具有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参与相应类型招生的院校名单、招生计划的数量、招生专业等,预计将于3月上旬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或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各校招生简章届时也将在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考生可详细了解咨询。

符合相应条件且有意报考两类招生形式的考生可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资格或者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报考申请。两类招生均由院校对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测试,测试将于4月23日前完成,测试方式通过招生简章告知考生。其中,高职单招院校对报考的中职学校毕业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对报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则主要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4月28日前,所有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的报名站领取志愿填报初始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初始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招生形式的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填报的志愿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5月10-12日进行高职单招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5月15-16日进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该批次也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将于5月20日前结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记者 刘琴 通讯员 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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