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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市县党政机构编制实行限额管理

2018-11-30 15:26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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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银川11月30日电(记者 杨稳玺)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宁夏将在全区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对市县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党政机构统一计算限额;市县机构限额范围包括党委工作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市县党委和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不得在限额外设立机构。

据介绍,宁夏要求大城市党政机构不超过55个,中等城市不超过47个;县级党政机构区分大中小县不同情况,根据人口规模、财政收入、区域面积、经济总量等因素确定机构限额,大县不超过37个,中县不超过36个,小县不超过35个。市辖区原则上参照小县的机构限额确定,大区不超过36个,小区不超过35个。市县党政机构的具体数额由自治区党委严格管理,不一次性设满,为发展留有余量。

宁夏还要求设区市设置党政机构其编制一般不少于8名,县级设置党政机构其编制一般不少于5名;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根据编制情况综合设置党政部门内设机构,不允许出现“一人多科”现象;对整合归并的党政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业务机构根据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该加强的加强,该精简的精简。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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