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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介绍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等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0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2006年4月10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内容实录
(2006年4月10日)
办公厅新闻办公室

发布会现场

    [毛群安(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各位朋友,大家早上好!又有一个月的时间没跟大家见面了,今天发布会主要发布两个方面的信息,一个是我们国家实施免疫规划的有关情况,还有一个内容是我们在部分省市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进展情况。

    首先,我将两个信息的主要情况做一个简要介绍,背景材料已经都发给大家。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首先介绍情况

    免疫规划是儿童健康的基本保障。本月的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是我国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20周年。从1978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在儿童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即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及时有效地开展预防接种。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通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使广大儿童的健康水平有了相当大的提高。特别是去年,国务院颁布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可以说,国家免疫规划是儿童健康的基本保障。这方面我们取得的成绩和工作进展在我们散发的材料里已经提供给了大家,这里就不一一详述。我想重点介绍一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当前,我国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威胁仍然十分严重。有一些疾病通过疫苗的方式可以预防,但是目前这其中的某些传染病在我国的发生和流行的趋势仍然十分严重。我国虽于2000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无脊灰证实,但其他国家特别是与我国接壤的部分国家仍有脊灰野病毒流行;2005年全国麻疹疫情上升明显,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要求本地区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任重道远;流脑、乙脑发病虽处于较低水平,但近两年在局部地区时有暴发或流行。

    2005年下半年卫生部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调查显示,各地政府落实《条例》规定的预防接种保障政策的情况并不平衡,特别是有些地区预防接种经费的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有所降低。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氛围和工作力度不够。调查发现接种工作薄弱地区范围在扩大,用专业术语说就是出现一些免疫的空白人群,应该接种而没有接种疫苗孩子的比例有所上升,出现了一些地区儿童免疫接种率严重下降。

    另外,乙肝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在一些地方进展缓慢。大家知道,从2002年,乙肝纳入了国家的免疫规划。乙型肝炎是目前我们国家一个流行范围比较广、感染人群比较多、控制难度非常大的传染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地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疫苗接种的《条例》的宣传贯彻的力度,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有关政策,保障预防接种工作经费。这就需要地方各级政府保障计划免疫经费的投入,否则这项工作就很难落实。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加强与财政、教育、宣传、建设、科技、民委、药监、疫苗生产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健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是强化宣传效果,普及《条例》的知识。今年“4.25”宣传日主题是“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和联系,根据本地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常住儿童和学龄儿童等特点,在社区、农村、车站、码头、学校、工地等地方,采取针对性的宣传措施和方法,在4月25日前后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的活动,宣讲国家免疫规划等相关政策和保障要求,动员全社会关注预防接种工作,普及免疫规划知识,营造一个全社会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氛围。

    三是加强常规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组织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苗的接种率;对于工作薄弱的地区和特殊的人群,要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接种单位的管理和人员培训,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强化监督和检查,落实儿童在入托、入学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力争今年各地都要开展对幼儿园、学校适龄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科学合理地安排对漏种儿童的补种。

    四是加强重点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第一,我们要继续落实各项措施,维持无脊髓灰质炎工作。第二,加强乙肝防治工作。前一阶段,乙肝防治已经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卫生部将全面组织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状态。第三,实施消除麻疹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刚才我讲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要在2012年在本地区消除麻疹。我们要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有计划地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建立完善的麻疹监测系统。第四,密切关注以流脑、乙脑为重点的其他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开展流脑、乙脑疫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局部暴发疫情的发生。建议凡未将乙脑、流脑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省份,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快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进程。

    这是关于免疫规划的有关情况,我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下面是关于在全国部分省市实施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取得的进展情况。

    大家知道,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是世界卫生组织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以及国民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为了全面履行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个纲要》)目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降”就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就是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这个项目第一周期从2000年到2001年在西部12个省(区、市)的378个贫困县开展;项目第二周期从2002年到2004年,在原有基础上又扩展了4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2个县(团场),共有1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40个县(团场),受益人口总计1.5亿人;项目第三周期从2005年开始,扩展到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000个县,覆盖人口约3亿人,这个范围基本上涵盖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的所有地区,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总数增至4.4亿元,成为建国以来国家用于妇幼保健方面单项投入最大的项目。

    几年来,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降消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各级财政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并大力支持。通过政府干预、财政补贴、社会支持、卫生实施等强力措施,项目进展顺利,效果明显,项目实施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大幅度下降。

    截至2005年底,23个项目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孕产妇死亡率为56.4/10万,与2001年比较平均下降了25.8%,其中降低大于30%的省区有: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广西、山西、宁夏、江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降到了1‰以下,达到了项目目标;住院分娩率为75.5%,与2001年比较,提高了28.4%,(其中青海从42%上升至77%,新疆从43.9%提高至72.3%,西藏从12.1%提高到21.2%,贵州从26.1%上升至44.6%,广西从56.6%提高到81.2%)。

    经过6年的努力,到2005年底,“降消项目”前两个周期确定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两项总体目标和住院分娩率等支持性目标,大多数得到实现。我国中西部地区妇女儿童的保健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并带动全国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的下降,为实施和完成21世纪头10年《两个纲要》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在总结、回顾“降消项目”几年来的成功实施时,我们认为其特点是:

    一是以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降消工作的难点在贫困地区,项目省(区、市)政府都签定了项目承诺书,并逐级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结合项目的实施,把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作为一个重点,纳入政府工作,予以研究解决。

    二是政府部门密切配合,特别是卫生、财政、妇儿工委、计划生育、新闻宣传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三是培训基层卫生人员,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并加强县乡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在设备配备上,中央转移支付总经费投入16425万元。

    四是抓住影响母婴健康的关键环节,实行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在培训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的同时,确保危重孕产妇得到及时救治,保证母婴安全。截至2005年底,有1200余名专家赴项目县进行蹲点指导。

    五是实行贫困救助,对贫困家庭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到2005年底,有73万名家庭贫困的孕产妇在项目的资助下,进入医院、卫生院接受了安全的接生服务和产科并发症的救治,她们中间有不少人就此摆脱了死神的威胁。

    六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更新群众的生育观念。我们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在推进这个项目的同时,也使项目实施地区的群众树立健康、正确的生育观念。因为在一些项目的地区还有一些传统观念问题,我们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广大群众宣传健康的生育观念。

    按照《两个纲要》规定,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降低1/4,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降消项目”实施到今天,各地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有了一定的项目实施经验,今后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制度、严格管理、精心操作、强化督导。

    为了保持“降消项目”已经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项目的实施,特别要在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强化资金管理和审计、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扩大贫困救助受益人群、推行住院分娩、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产科技术力量、加强项目的管理督导和技术指导等环节上,采取有力措施逐项予以推进,切实保证达到项目预定的目标。

    这两项工作应该说都离不开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因为关于儿童免疫接种,关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率,都需要媒体帮助我们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向广大公众进行宣传。在宣传政策措施的同时,宣传健康教育的知识,使群众能够尽快掌握这些政策和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这是我首先要发布的两个主要信息。在回答大家提问之前,我想再讲两件事情。

    一是我得到通知,近日将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医药费的事件通报处理结果,我们将组织专题通报。

    第二,上次发布会,有的记者提到关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死率时,有个概念发生错误,就是时把病死率说成了死亡率。病死率是以发病的人数作为分母,而死亡率是以全人口作为分母,这两者的差距是非常大的。提醒大家,如果对吃不大准的概念和一些数字,可以在你们写报道的时候及时跟我们联系沟通,避免发生差错。因为有些概念如果说得不准确可能会使公众错误地理解这个概念。

    下面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我们近日到云南做调查,当地政府主导做招标以后,切实把药价降下来,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但是,以药养医的模式没有打破之前,医院从药价之间获取的利润消失了,将来乡镇卫生院和医院的生存问题如何解决?当地有的说法是可能通过薄利多销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对这个说法有一个置疑,因为疾病消费不是可以自理的消费,这种薄利多销的模式是否能够盈利,将来医院如何持续发展?第二个问题,关于全国牙防组跟卫生部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个组的经费来源是怎么样的?是否对这个组织有过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审计的结果能否公布?

    [毛群安]:你们报纸关于药品招标采购的报道我也注意到了。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该说媒体也非常关注,医疗卫生单位,还有医药企业、生产流通企业都非常关注这项政策。到目前来讲,我们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种方式,对于控制药品的价格,对于规范医院药品采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根据各方面提出来的意见和建议,对这项制度进行继续完善。

    我们认为,在制度的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没有严格地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办法来实施,第二是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监督不力,造成一些医疗机构没有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要求去做,也没有及时得到纠正,就使这项制度执行起来出现偏差。

    所以,下一步要继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办法,并且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于不能够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或者在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不规范甚至违规的行为,我们都要及时查处,这样保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能够健康发展。

    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目前以药养医或者医院通过药品购销有一定的加成收入的问题,应该说,药品销售有一定的加成,这是国家制定的一项政策,它对于补充医院的医疗成本亏损上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有这么一个药品加成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就导致了药品的使用有不规范的地方,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患者的医药费负担。

    对这件事情解决的思路是:一,我们在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方案中,要研究解决药品加成的政策问题。在政策性措施出台之前,我们要规范医疗机构在药品的购销和使用,严格防止过度用药的情况发生。

    关于牙防组的事情。牙防组是1988年12月卫生部批准成立的口腔专业技术指导组织,我们平常把它简称为牙防组。它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卫生部制定关于牙病防治工作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组织协调牙病防治工作和组织开展一些学术交流工作。

    应该说,这么多年来,在全国口腔保健人员培训和健康宣传教育方面,牙防组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目前,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卫生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明确有关专家组织的责任和功能。为了规范口腔保健的认证工作,卫生部正在协助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制定有关口腔保健认证认可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则,逐步规范关于口腔保健方面的产品认证工作。

    [法新社记者]:最近世界卫生组织给联合国的报告指出,在中国艾滋病防治的“三五计划”中,中国的目标是3—5万人得到药物的治疗。但是这个报告也指出,到去年6月为止,只有1.5万人得到药物治疗。请问为什么这个目标达不到?现在中国在采取一些什么措施,有多少人得到药物治疗?第二个问题,我们在新闻中看到,中国禁止出售人的卵子,为什么?

    [毛群安]:关于艾滋病的防治工作,我想讲两个方面,一个是预防,一个是治疗。大家知道,近几年来我们国家实施“四免一关怀”的政策,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力度,不管是在投入和技术水平上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我们国家,关于遏制艾滋病疫情的蔓延,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通过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通过对一些高危人群的干预,加大我们国家预防艾滋病的工作力度。

    关于艾滋病病人的治疗,这也是防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正像记者刚才提到的,我们国家目前接受艾滋病治疗的人数仍然比较少,相对于目前我们的疫情估计和我们发现病人的人数来讲比较低。这其中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现在艾滋病病人的发现率仍然不高,我们预测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人数是65万人,但是我们真正掌握的感染者的人数也只有十几万。第二,关于已经发病患者的治疗问题。这是一个技术性要求比较强的工作,这其中有很关键技术环节,一是对病人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要有个鉴别,二是一旦接受抗病毒治疗,必须严格遵守规范。防止吃吃停停,如果这样的话,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副作用和病毒的耐药性。所以,卫生部按照国家的要求,在各省市开展了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强化工作,要求各地及时对艾滋病病人纳入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工作中来。大家知道,从今年3月份,艾滋病防治条例已经开始正式实施。关于艾滋病的一些防治措施,可能过去很多地方理解为是一种倡导、一种试点,从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以后,这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关于你刚才提到的卫生部公布的《人工生殖辅助技术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人类组织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严格禁止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工作中把这项技术商业化和产业化。要求我们加强对这类技术开展的管理和对这类技术开展机构的设置规划,对未经批准,擅自开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机构要进行清理和处罚。

    至于禁止买卖卵子的问题。因为人工辅助的生殖技术,确实对一些由于患某种疾病而不能正常生育的人提供了一种技术的帮助。但是,我们国家禁止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滥用,包括代孕的方式,包括买卖精子和卵子的行为。因为这些活动涉及到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和伦理要求。目前根据国际的情形,这在许多国家都是禁止的。比如说,我们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里明确规定,禁止实施代孕技术。因为这种代孕技术的实施可能对社会、对伦理道德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而且它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相违背。所以,在这个规定中我们明令禁止。

    我们也希望媒体协助我们进行监督。在去年,由于媒体的披露,我们严肃查处了一些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的医疗机构。这些规定的公布要得到很好的实施,离不开社会公众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已经把经过审批的合法医疗机构的名称在卫生部网站和其他形式进行了公布,也提醒公众在寻求这种特殊服务的时候应该注意它是不是卫生部认定的合法机构,防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中国青年报记者]:牙防组得到卫生部批准,你们对他们的活动是否有监管?它的认证活动是否得到你们的允许?请稍微详细介绍一下他们的经费来源问题。

    [毛群安]:刚才我讲了,牙防组是经过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由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它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政府部门组织一些牙病防治方面规划的制定和一些技术人员的培训。为什么要成立这样一个组织?因为相类似的这种组织并不是很多。在当时,很多专家向卫生部建议,我们国家由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我们更多的是关注一些传染病的防治和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对口腔卫生、口腔保健工作相对来说重视不够。所以,专家们的建议得到了卫生部的支持,认为我们国家应该系统地研究关于口腔保健的工作。所以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成立了牙防指导小组。

    对于卫生部委托它所做的工作,我们都会在经费上给它提供帮助。作为一个技术性的组织,它又是由几方面不同的人员和不同单位专家组成的组织。卫生部对它的活动主要是一种指导的关系,希望它按照我们既定的工作任务来完成。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关于它开展认证工作的情况,在上一个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答复,就是从事认证认可的工作,必须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认证条例严格审查资格。关于口腔保健的认证工作,在国务院的条例公布之后,卫生部门也积极地和认证管理机构沟通,希望能够尽快就口腔保健产品的认证工作出台一个具体的管理办法,以规范目前关于口腔保健的认证认可工作。

    [健康报记者]:今年初,卫生部提出来建立惠民济困医院以后,各地纷纷响应,我们知道一些地方已经建立起了惠民济困医院。但是我们也有一些疑虑和担心,到底什么样的机构才是惠民济困医院?是不是自己宣布是就是了?

    [毛群安]:今年年初,卫生部在工作会议上提出各地建立惠民济困医院和病房,这个倡议一出全国各地纷纷响应,一些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方不断完善,过去没有开展的地方积极准备开展这项工作。媒体的总体反映是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广大群众对这项举措也表示了拥护和欢迎。但也有一些媒体报道和一些专家的意见,对这个做法有一些担心和置疑。

    我们认为,从维护群众的利益来说,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都应该办成具有公益性质的,也就是说具有惠民和济困任务的医院。目前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所占的比例不小,但是由于国家在投入上很难保证,医院的公益性体现得不太明显。

    从实际情况出发,卫生部提出来各地选择一些综合性的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并且突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优惠照顾政策,来举办惠民和济困医院和病房,并逐步地总结经验,推广开展。

    我们倡导的惠民济困医院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必须是政府举办的医院,而且对医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收支两条线。第二,这个医疗机构是面向普通人群的,对一些特殊困难的群体,应该实施费用减免的政策。第三,这类医疗机构主要采取适宜的医疗技术,采购同质低价药品,医院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原则上不加成。第四,以治疗常见病、慢性病为主。第五,这些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府定价。第六,要保证医疗的质量和医疗的安全。因为专家和媒体担心惠民济困医院,就是担心它的质量和安全是否能得到保证。

    卫生部正在对各地开展惠民济困医院的工作调查研究,我们将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以规范建立和开展惠民济困医院的工作。

    我们也注意到一些民营机构打出了惠民医院的牌子。我们的想法是举办惠民和济困医院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也欢迎民营医院来从事这项工作。但是作为一个地方政府,有责任为一些特殊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所以,我们坚持认为,真正的惠民济困医院应该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

    [美国彭博新闻社记者]:越南卫生部最近宣布,越南新的禽流感病毒有好几个案子是因为从中国进口的一些禽类引起的,经过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联系,希望中国进行配合。请您讲一下中国愿不愿意配合?第二,您刚才讲要加强儿童免疫的活动,请问中国政府会投资多少钱?

    [毛群安]:关于你提到的越南卫生部的事情,我没有接到这个消息。如果这个事情成立的话,涉及到关于禽类生产销售流通,这超出了我所能回答问题的范围。请你向我们国家负责禽类出口检疫的部门,像质检总局或农业部门询问这个问题。

    就你说的禽流感的事情,我想补充一句。据我了解的信息,我们国家对养殖的家禽采用打禽流感疫苗的防范措施。目前国内生产家禽的安全性应该是有保障的。所以,目前我们国内还没有发现在活着的家禽中发生禽流感感染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国家对免疫规划的投入。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要求,国家对于实施免疫规划中的所有工作,要求各级政府提供经费保障,免疫规划的内容要全面地免费实施,比如说,新生儿接种疫苗有15次,根据成本测算,每接种一次,我们国内的成本平均是3—4元人民币。在免疫规划的投资上是由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目前,我们要求各级政府要保障应该接受免疫接种的人群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接种的比例。这个经费在国家投资的基础之上,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要求保障经费的投入,要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根据我们的调查,有一些地方经济确实比较困难,在保障免疫规划经费投入上存在一些困难,这就是为什么我刚才在信息发布的时候强调,地方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要把免疫规划的工作纳入到地方政府重要的职责范围,并且要纳入到地方的工作规划之中,要保证它的经费投入。

    [中国医药报记者]:在近两年的采访中,有些企业反映一些医院向企业摊派一些临时工,出现了企业流入医院打工的现象。有一个人讲,东城区一个医药批发企业,有130人,被相关医院摊派出去十三四个人,而且两年没有回单位。这样企业为了跟医院搞好关系,忍痛割爱。还有人跟我讲,如果出不了人,就按一个人800块钱的工资出钱,结果这个企业就交了4万块钱。还有取药的塑料袋,基本上是摊派由企业拿的。对这个问题卫生部怎么看?

    [毛群安]:这个问题应该说属于医药购销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大家知道,3月28日,卫生部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而且卫生部也启动了专项治理工作。在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关于医药购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像您刚才提到的,向企业做一些人员或者经费方面的摊派,这个应该说都是不合理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在医药品和医用器材的购销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目前药品购销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都是我们在治理专项行动中要研究、要明确的。

    今后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医药购销领域哪些行为是严格禁止的,我们将对全国的医疗机构明确要求。所以,你刚才提到的问题,在我们今后研究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会提醒有关部门加以研究,作出规定。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第一个问题,不久前卫生部出台关于器官移植的暂行管理规定。能不能介绍一下我国器官移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暂行规定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第二个问题,不久前有一些国外的媒体报道,中国的器官交易非常频繁,其中有一些是死刑犯人的,这方面的情况能不能介绍一下?

    [毛群安]:大家知道,器官移植技术是近代医学技术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挽救了很多的危重病人的生命。我国的器官移植技术在近年来也有不断的提高和发展。但是,任何一项新的技术在我们享受它的成果的同时,都应该意识到,特别是这种高新的技术,是有一定风险的。所以,目前在我们国家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技术。如果对这些技术没有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可能会给一些患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目前,我国在器官移植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规范性的监管力度不够,所以卫生部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发布以后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出台这个规定的目的,就是要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防止发生技术风险,给一些患者带来不利的影响。这项技术规范对于医疗机构开展这项技术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各级卫生部门监管这项技术的开展,也有了明确的要求。卫生部将在这个规定的实施过程中,加大对开展这项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技术评价,对于擅自开展这项医疗技术的医疗单位要严肃查处。

    关于移植器官的来源问题,我们也注意到境外有一些媒体报道。我们国家移植的器官来源,主要来源于公民在去世时候的自愿捐赠。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犯人,他们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并征得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能利用这些犯人的器官,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的捐赠是一样的,要求是一致的。从实际情况看,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也是极个别的。境外媒体蓄意编造中国从执行死刑的犯人身上随意取出器官进行移植,这是恶意诋毁中国的司法制度,欺骗群众,是别有用心的。

    我们在组织实施《人体器官技术移植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同时,我们也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按照立法程序着手起草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法律和法规,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一步规范我们国家器官移植的工作。

    [中国医学论坛报记者]:我的问题还是针对计划免疫方面的,因为计划免疫这几年取得的成就确实是很明显的,但是在我们的采访过程中,也发现在一些基层,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山区,由于本身医疗机构就缺乏,所以在计划免疫方面也是非常缺乏的。请问我们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对这块有没有具体的目标?由什么人来执行计划免疫?

    [毛群安]:您提的问题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根据2004年和2005年卫生部对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的专题调研,计划免疫工作在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贫困地区存在很大的困难,这也是国家出台条例、利用法律法规的方式来规范免疫规划工作的一个初衷。

    目前,按照国家的规定,无论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技术的水平,按照国家出台的条例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级共同来完成这个工作,对于这些困难地区,国家要给予重点的扶持。也可能有些记者朋友对免疫规划的工作不是很了解,大家可能认为这项工作是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事情,有疫苗给孩子接种就行了。但是,实际上,从疫苗的生产、运输、储存、保管,到分发到我们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其中不光是经费投入的问题,它涉及到动用大量的人力,要做非常艰苦细致的工作。

    最近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出台了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的管理规范。大家知道,有些疫苗必须在特定的温度条件下保存。这个工作涉及面非常广,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接种活动,实际上要求是非常高的,而且工作量非常大。所以,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过程中是需要各个方面都齐心协力来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的。当然,我们卫生部门责无旁贷、首当其冲,我们要加强对基层负责这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毛群安]:谢谢大家!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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