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辽宁省的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辽宁省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省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这是记者近日从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和省编委办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省编委办负责人介绍,此次清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全面清理阶段。由各部门对部门内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项分析其设立的背景、管理目标及必要性、有效性,按照有利于发挥管理效力、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二是论证审核阶段。由省审改办组织相关部门、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学者,对各部门提出的拟保留、取消或调整意见进行评估论证,提出审核意见。三是协商处理阶段。由省审改办就拟保留、取消或调整的项目分别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四是审议公布阶段。由省审改办将审核意见提交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报省政府批准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目前省政府部门已进行了三轮清理,共取消调整了1115项行政审批项目。各市也完成了多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市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由改革前的17943项减少到目前的5622项。县区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也有了大幅度减少。(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