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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用利息支付拖欠工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4日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全面启动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3亿至4亿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用约2000万元的利息为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大连市副市长王承敏在13日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表示,对拒不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要冻结其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依法惩处。

  大连市目前有建筑农民工约32万人,占建筑业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为确保这些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大连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资质、年检和项目手续时,一次性缴纳工资保证金50万元。在市内注册的企业到大连市劳保办缴纳,在区市县注册的到建设局劳保机构缴纳。

  对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则须按项目缴纳,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缴纳1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缴纳40万元;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缴纳20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缴纳10万元;100万元至500万元的缴纳5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缴纳1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经公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将全额返还。

  该制度自即日起启动后,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在发放招投标、施工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时,对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单位暂停发放各种手续。对劝戒后仍拒不按规定执行的,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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