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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12月17日电(记者 郭立)重庆市司法局局长陈焕奎近日透露,重庆市“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主题实践活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万多件,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今年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454件,累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862万元。

    重庆市政府将区县级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规定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实行市财政和区县财政共同负责的办法,要求区县财政对市财政下达的办案补贴经费应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重庆市司法局在全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出台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免费办理公证和司法鉴定的政策规定,降低法律援助受援人维权的成本;建立律师事务所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及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实行律师事务所代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更加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今年为符合条件的1100多人颁发《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执业证》,缓解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少、专职律师少的问题,增强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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