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看“创投引导基金”落地生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15 10:3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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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部署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结构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每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都会给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带来新的机遇和加快发展的讯息,可以清晰地看到,务实、创新、调整的步伐稳健而有力,尤其是这次国家新兴创投引导基金的设立,给创新型企业的迅速发展壮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为务实的扶持,可以说,这味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助推剂”的正式使用,对新兴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必将产生可以预见的积极效应。

  诚然,产业升级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一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相对要好过一些,而一些新兴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面临资金短缺等现实困难。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对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对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几未来的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意义重大。

  国务院出台四项务实举措为创投引导基金使用保驾护航,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民间资金的积极性,使三者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从来源来看,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盘活存量,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总规模400亿元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为创投引导基金的设立奠定了雄厚的基础,提供了充分保障。

  在运作方式、投资重点、收益分配上为创投引导基金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规范操作,有效运行。实行基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使基金使用和管理更加灵活机动,充分体现了市场的调节功能。在投资重点上,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可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在收益分配上,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可适当让利,收回资金优先用于基金滚存使用。通过政府和社会、民间资金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

  国务院每次常务会议都会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提出切实解决方案,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体现了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特别是监管举措,必须及时跟进,确保政策的执行不走样,以铁的纪律确保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的决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于治国)

责任编辑: 卢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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