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基金也需“国字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15 11:16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据了解,该基金以国家出资为主,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管理,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国家希望能够通过政府和社会、民间资金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产业升级。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创造性劳动的体现,更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核心动力和源泉。在当前经济步入新常态语境下,要想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更离不开以创新来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而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这不仅有利于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脚步,也有利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毫无疑问,创新不是发发文件喊喊口号就能得来,其更需要“真金白银”的资金投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创新的成果已经与资金的投入成了正比。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等合并使用,并将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这当然能够解决创新最为急需的资金问题。

    在基金的管理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有着精准的考虑,即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在这里我们应该清楚,基金的“自主投资决策”,已经再一次表明政府将“简政放权”激发经济活力的承诺落实到了实际行动中。再加上公开招标、专业化管理,这桩桩件件都能保证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得到合理的使用,发挥最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大多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已成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可以想象,也正因为其“新”,在融资、创新等方面都面临着很多困难。而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真可谓雪中送炭。

    当然,既然要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也就存在着如何分红这一现实问题。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明确提出,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可适当让利,收回资金优先用于基金滚存使用。这种“让利于民”的理念,必然能够激发社会、民间资金的参与积极性,继而与政府协同发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客观地说,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虽然给我们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但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中国要想在经济新常态语境下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仍有诸多难题需要破解,有激流险滩需要跨越,有着很多“创新活”要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举动,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政府和社会资金协同发力,共同催生创业创新、产业升级的硕果。(杨飞) 

责任编辑: 郭晓婷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