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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

2015-09-18 10:08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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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515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918


安徽省“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协调推进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协调调度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按照注重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全面实施“四督四保”制度,加快推进“大、新、专”项目建设,全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协调推进重点 

协调推进重点是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

(一)“大”是指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包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网络、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运输、健康养老服务、能源矿产资源、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现代物流和轨道交通等项目。

(二)“新”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项目和其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专”是指各专业类重大项目。包括农林、水利、能源、交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产业、服务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

三、落实四督四保

(一)督查推进新建项目,保证开工率。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开工的审批、用地等前期问题,推进项目早日开工。一要优化审批服务。项目投资单位要扎实做好项目报批基础工作;中介咨询机构及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负有审核审批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要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对本级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做到依规尽批快批,对需报上级审批的重大项目,要加快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支撑性文件的初审或审批进度,并协助项目投资单位做好后续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早批快批。切实减少前置审批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问责。二要强化用地保障。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完善增量配置办法,落实土地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深度与供地条件的有机衔接,加大重大项目用地指导和支持力度,完善落实水利等重大项目征地税费减免等配套政策,切实保障新开工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三要确保及时开工。按照同步推进、优化流程的原则,建立重大项目招投标“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落实水电路等开工配套条件,有效协调解决项目开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障项目按期开工。

(二)督查推进续建项目,保证竣工率。对在建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着力解决资金供给、施工环境等影响建设进度的问题,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早竣工。一要明确时序目标。明确每个重点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量,摸清进度,找准问题,以时序进度倒逼工作推进。二要分类督促推进。对交通、水利、能源和生态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加强对投资、建设主体的引导督促,加快建设进度,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等重大产业类项目,督促各部门搞好服务,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多管齐下,用好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扩大招商引资,搞好项目融资。建立推进“大、新、专”项目工程建设与安排政府性资金挂钩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大、新、专”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资金需求。

(三)督查推进竣工项目,保证达产率。持续跟踪竣工项目的产出效益情况,着力落实运营配套、政策支持等条件,推进项目早日达产达效。一要制定目标。建立竣工投产运营项目数据库,将当年计划竣工项目、竣工后没有运营或投产达产不足的项目纳入数据库,逐一制定项目预期目标及时间等,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二要分类指导。对计划竣工的项目,重点是做好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可能影响项目达产达效的问题。对竣工后没有运营或投产达产不足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跟踪督导,帮助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促使早运营、早达产。三要加强配套。认真做好建成投产运营项目后续服务,及时落实水电气路以及用工需求等投产运营配套条件,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帮助企业搞好供需衔接、提供信息服务、落实政策支持。

(四)督查推进储备项目,保证转化率。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科学务实谋划,深入严谨论证,着力提高谋划质量,推进项目早转化早实施。一要加强谋划。密切跟踪国家宏观调控动态,吃准国家及省里精神,找准与当地实际结合点,按照国家重大工程包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精准谋划实施一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创业和涵养后劲的“大、新、专”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充实储备项目库。二要压实责任。各市、县和企业要充分发挥谋划重点项目的主体作用,主动承担项目谋划和转化的责任,积极借助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等单位力量,合力谋划重点项目,落实“大、新、专”重点项目谋划专项资金,提升谋划项目的时效性和科学性。三要及时转化。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投资主体、资金来源等条件,尽快达到可报、可批和可实施的程度,加强要素和服务保障,促进更多的谋划储备项目及时转化并投入建设。

四、实行台账管理

(一)建账。每年初,各地和省有关单位对申报纳入省“大、新、专”项目库的项目(以下简称“省重点项目”)逐个细化实化,将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度要求、年度目标、投资主体、责任主体等录入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入库;对存在问题和协调调度意见,定期录入该系统,一并建立电子台账动态管理。各地和省有关单位根据项目推进需要,对所管理的重点项目也要建立台账。 

(二)查账。建立完善月调度机制,各地和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每月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并与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台账的节点进度和工作目标进行核查对比。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有关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报账。建立完善项目建设月度快报和季度通报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通过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上月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调度及调度意见落实等情况。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统计汇总和分析监测,以“大新专项目建设简报”形式报省政府,并按季度对全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在《安徽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公告。

五、完善工作机制

(一)领导联系推进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领导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制度,按照“谁联系、谁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同志亲自协调、牵头部门主动跟进、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大、新、专”项目工作机制,根据分工和分管领域确定具体联系项目,明确推进责任和目标。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和改进领导联系推进项目机制。

(二)层级调度机制。完善“依法依规、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分级分层调度机制。省级调度包括省政府、省有关单位和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调度,省政府调度主要是省政府领导和专项领导小组联系推进的项目,以及各地提交的需要省级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涉及全省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重大项目,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其他重大项目,由省政府各位分管领导定期调度。省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项目的调度。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筛选、上报各地和省有关单位提请省政府调度的项目,并对省政府交办的项目进行调度。各市、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项目进行协调调度。

(三)服务保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支持项目工作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以抓落实为核心强化部门服务意识,加强对重点项目谋划、立项、开工、施工、竣工等各环节全过程服务,建立“节点问题—责任分析—督办反馈—派单销号”跟踪服务模式,实行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营造支持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持续优化信用环境。优化和完善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项目调度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和部门服务能力。

(四)考核评价机制。健全项目推进动态跟踪检查机制,对项目推进工作排名连续靠后的市县进行约谈督导。健全项目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并加大四督四保相关指标的权重。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附件:1推进“大新专”项目分工表

      2“大新专”项目四督四保推进情况表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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