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理念仍需改善 法制监管更要跟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4-03 07:12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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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殡葬行业存在的问题被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呼吁立法规范
殡葬理念仍需改善 法制监管更要跟上

清明节将至,殡葬行业的诸多乱象再次被社会各界所关注,舆论呼吁对殡葬行业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强化监管。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2015年推出的《殡葬绿皮书》称,目前我国殡葬事业法治建设滞后,应强化顶层设计、推进法治殡葬,促进《殡葬法》出台。

3月30日,该研究所马金生博士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殡葬行业一部行政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已修订10多年,至今未推出,《殡葬法》立法之路更显遥远。当天,这一情况也得到民政部相关人士的证实。

乱象频发呼吁法律护航

《殡葬绿皮书》称,我国殡葬事业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个别地区片面追求火化率;墓地价格虚高、清明祭扫和墓地规划无序。

“我国殡葬管理和服务总体水平与群众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社会舆论常以‘垄断暴利’等诟病殡葬业,殡葬服务面临信任危机。”参与该书编写的高级经济师朱金龙说。

马金生表示,由于土地资源短缺,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很多公墓都出现墓地紧缺,开始限售墓位。“各地出现一些‘天价墓地’,甚至出现‘死不起’的现象,这说明我们的殡葬理念仍有改善空间,而法制监管也需跟上。”

中国司法杂志社总编辑刘武俊表示,近年来涉及殡葬行业的贪腐职务犯罪频频发生,也令社会舆论诟病。

全国人大代表朱民曾多次建议:国家应通过立法对殡葬活动进行界定和规范。

行政法规修订滞后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所长李伯森介绍,1997年7月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关于殡葬管理的主要法律文件,是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性法规。但条例立法层次较低,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在殡葬立法缺失、作为法律法规补充效力的殡葬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下,行政法规修订的滞后,必然导致依法行政效能弱化。

“现行的条例内容过于简单抽象,在执行中难以有效实施。”李伯森说,2012年《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非法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新的执法机制还没有建立,殡葬执法难度大。如条例设定的处罚条款多以“责令改正”、“责令恢复原状”等形式表述,处罚力度弱、违法成本低。同时,殡葬执法程序方式不明显、不统一,导致各地在违规殡葬行为的查处上存在标准尺度不一、宽严力度有别、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健表示,仅仅修订条例仍难满足我国殡葬业发展和群众需求,未来亟须制定《殡葬法》。一些法学界人士也建议殡葬立法尽快升级,纳入法治轨道。他们建议尽快完成条例修订,同时抓紧研究制定殡葬法,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打破利益格局阻力重重

马金生告诉记者,立法道路之所以艰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陈旧的社会殡葬观念一时难以破除。各地情况不同,难以达成立法共识。“各地殡葬风俗不一,且积习过重,很多事情和道德观念有关;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话,边界很难把握。”马金山同时认为,殡葬服务涉及一些行业机构的垄断利益,打破这样的利益格局阻力重重。

殡葬立法要注意尊重具体国情和传统习俗,充分吸纳民意,在法律与民俗之间寻找平衡点。对此,刘武俊表示:“虽然阻力重重,但解决‘死不起’问题终究还得靠殡葬立法,全社会亟待一部为‘死’提供法律保障的殡葬法。”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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