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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2017-05-15 15:15 来源: 水利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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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水利部办公厅

序号

工作任务

阶段性目标

1

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年底前通过水利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完成

2

实行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统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别、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完成

第四季度:

3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受理、统一送达。

第一季度:完成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4

建设水利部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按照部机关+流域机构,也就是1+7的模式,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完成

第四季度:

5

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实行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完成

第四季度:

6

建立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第一季度:完成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7

在水利部网站和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一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完成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8

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完成

第四季度:

9

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水利部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构建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互认共享。

第一季度:按国办和发展改革委要求进行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0

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第一季度:按国办和发展改革委要求进行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1

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水利部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平台安全防护能力。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完成

12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完成

13

水利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水利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完成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4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完成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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