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法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 新一届中央政府组建伊始,就明确提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减少三分之一。国务院快马加鞭,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马年新春伊始,就在去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这体现了中央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坚强决心。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 ===================================================================================== 部 门 落 实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现公布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现将我部牵头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如对我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联系电话:010-68553876; 2. 电子邮箱:CZBTFSWC@163.COM 3.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字样。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国土资源部现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 联系电话:010-66558560、6655855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向社会公开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如对我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点击网页下方“意见收集”发表意见。 2、电子邮箱:ZHBXZSP@mep.gov.cn 3、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字样。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现将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如对我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jtysbfzc@mot.gov.cn 2.信函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36)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农业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社会各界如拟就我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农业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10-59191813 59192048(传真) 电子邮件:nybxzsp@agri.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现将我委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
2月17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0项,主要涉及税务日常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行政审批领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发布(见附件),并征求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征求意见”的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qfg@chinasafety.gov.cn。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4463814(自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转送拟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函》(审改办函〔2014〕6号)的要求,现将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征集意见方式: 1、电话:010-84238613 2、邮箱:xzsp@forestry.gov.cn 3、来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现公布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电话:010-62086618 2、电子邮箱:dailiguanli@sipo.gov.cn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邮编:10008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现将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界对证监会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信函的方式向证监会办公厅予以反馈: 联系电话:010-88060431 电子邮件:zwgk@csrc.gov.cn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邮编:100033),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审批项目意见”字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现将国防科工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国防科工局行政审批项目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10-88581421、8858135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各方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要求,现将国家铁路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开(见附件),并征求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现将民航局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民航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该电子邮箱(xzsp@caac.gov.cn)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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