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3 10:02 来源: 宗教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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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宗教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的部署,紧紧围绕宗教工作中心任务和公众关切,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中的促进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大新获取和制作信息的公开力度。2014年,宗教局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宗教局及地方宗教工作部门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推进情况,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部署宗教局重要工作、讨论政策法规文件等方面的情况。主动公布宗教局2013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鼓励局内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利用中国政府网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

(二)发挥专家在政府信息解读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宗教工作专家库,特聘国内1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29名学者作为专家库首批成员。在政策解读过程中,着重发挥宗教工作专家库专家学者在政策解读方面的“权威”作用,加强对新出台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工作会议以及宗教理论最新发展成果的解读。

(三)完善舆情收集、回应工作机制,主动引导舆论。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国家宗教事务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制度》,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应对机构和程序,规范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工作,确保突发事件或热点问题发生后回应及时、引导有力。建立宗教局与地方宗教工作部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舆情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互通涉宗教领域舆情动态,互相转载重要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新闻发布管理办法》,落实新闻发言人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为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媒体和公众发布政府信息、讲解政策、通报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说明立场提供制度保障和准确、权威的信息源。加强对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通过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团体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2014年围绕全局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网民积极评价。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网站专题栏目策划和建设,推出“放生”、“文明进香”、“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风采”、“第三届国际道教论坛”、“第27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大会”等5个专题页面;重视信息发布的数字化、图表化和多媒体化变现形式,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增设“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栏目,首批向社会公开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四省市佛教道教场所基本信息,第二批公开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海南、重庆、甘肃等十省市佛教道教场所基本信息,以地图查询、条件查询、全文检索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网络查询服务。及时答复网民咨询建议,网站“在线交流”栏目回答网民问题咨询35条。

深化与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合作。年初举办例行新闻媒体恳谈会,邀请在京新闻单位(含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参加,通报前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发布新一年度有关重点工作计划。邀请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深度采访和报道,刊发的“广大善信的精神家园”等9篇专栏稿件,展现和谐寺观教堂的风貌和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准确认识和正确阐释宗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与中央电视台、江西电视台、凤凰卫视合作录制了三场电视论坛,播放后受到观众积极评价,在引导社会公众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文化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五)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落实简政放权要求,重新调整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计划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在宗教局门户网站及《中国宗教》上公布宗教局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宗教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在门户网站公布。起草《关于规范制定和公布规范性文件和局内规章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和局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布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文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七)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公开宗教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部门预算决算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财政拨款情况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八)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宗教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力度,按要求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流程。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为了方便社会公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了通过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外,在宗教局门户网站的“申请公开”栏目下增设“在线申请”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在网页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受理等工作。2014年,宗教局收到4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法定时间内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予以答复。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局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通过“银安论坛”、培训班主题讲课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宗教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工作考核制度建设。明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局办公室根据门户网站发稿量、点击率等指标定期督促考评,通报各部门排名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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