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1%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1-19 12:42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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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63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5367亿元,增长8.6%。

2015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2558亿元,增长7.8%。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566亿元,同比增长10.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069亿元,增长12.0%。2015年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5899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1932亿元,增长11.8%。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餐饮收入3030亿元,同比增长11.2%;商品零售25605亿元,增长11.0%。2015年全年,餐饮收入32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商品零售268621亿元,增长10.6%。

在商品零售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4484亿元,同比增长8.8%。2015年全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33891亿元,比上年增长7.9%。

2015年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38773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424亿元,增长31.6%;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349亿元,增长42.4%。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0.8%、21.4%和36.0%。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4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5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对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进行了修订,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责任编辑: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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