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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不是二次收费 费用全额纳入国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2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7月22日15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和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收费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上帝别哭]请问一下,政府部门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行政开支的各项费用是国家拨付,国家的钱是来源于税收,税收是我们老百姓的钱。政府部门下发了新的政府信息,就应该免费给老百姓看,如果还要收费是不是就是二次收费了?

    [苑广睿]这位网友说的有道理,这应该都是来源于全体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收,包括公务员的工资、办公经费都是如此的。实际上我们所提供的一些相关的信息,比如我们通过一些载体:复印件、光盘等载体提供,这些都是费用,这些费用都在办公经费里面,都是公共资源。利用这些公共资源主动公开的信息,是为所有纳税人服务的,是完全免费的,但依个别公民、企业或组织出于其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信息,是为特殊群体提供的特别服务,这部分服务成本就不应由全体纳税人来负担,向其收取适当的费用,这不应该说成是二次收费。而且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全额纳入国库。

    [主持人]以财政部为例都主动公开了哪些信息?

    [苑广睿]比如我们要出台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我们需要把政策放到我们财政部的门户网站上,如何征收、管理都有详尽的解释,在网上大家都可以免费地共享这些信息。但是有一些特殊需要的人,比如可能有些人有一定商业用途的,他们可能需要更多、更详尽的政府信息,以满足商业用途,如果我们要不对其进行收费的话,实际上就是公共资源被少数或者有部分特殊需要的公民或者法人所享受,因此,需要对满足少部分人的信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各国也都是如此,比如美国如果用于商业用途需要提供政府信息都需要收费。

    至于二次收费的问题,所有的收入均全部纳入国库,支出通过预算统筹安排,接受人大的监督。

    [许昆林]苑司长说得比较全,我可以再简单补充一下。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部分只是限定在主动信息公开之外的,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这个特殊需要就等于是政府为有特殊需要的这部分特定人群提供的服务,如果这方面不收费的话那对其他更广大的公众来说就是不公平的,因为政府的资源是公众共享的资源,如果要拿这些资源满足特殊需要的话也要投入相当的成本,这个成本就要收回来,正像刚才苑司长所讲的还要纳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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